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600X25N3586)做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部分”:
“电子文件制作系统
电子文件制作系统是要为便捷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将传统纸质标书的打印、盖章、装订、密封的过程转变为数字纸张、电子印章、固化、加密流程,实现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模板化编制。
网上开标评标系统
网上开标评标系统将与“公共资源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无缝对接,是为了实现整个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开标、评标等主要流程的电子化。采用多元化的评标手段,有效的保障整个网络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内容为本项目招标范围之外内容,不包含在招标清单内。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6年9月30日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公告
关于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和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600X25N3586),现对此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商务标评标标准及技术标评标标准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部分,“2.1.1 业务应用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门户”中“电子文件制作系统”和“网上开标评标系统”部分的技术说明及要求为本项目招标范围之外内容,不包含在此次招标清单范围内,现取消“电子文件制作系统”和“网上开标评标系统”部分的技术说明及要求。
2、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6.2 评审标准”商务标评审标准:
|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公共资源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省级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得1分,满分4分;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下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公共资源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地市级公共资源类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得1分,满分2分;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现更改为
|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公共资源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省级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得1分,满分4分;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以下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公共资源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地市级公共资源类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得1分,满分2分;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下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6.2 评审标准”商务标评标标准第四项:
| > 质量保证 | 投标人的公共资源交易(或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得过国家级优秀软件奖,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投标人的公共资源交易(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具有省级或国家级自主创新证明,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投标人的公共资源交易(或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省级或以上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评测,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现取消此评分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6.2 评审标准”技术标评标标准第一项:
| 项目理解 | 投标单位需充分结合国家政策、新疆自治区各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现状等,对本项目进行理解分析。项目理解需符合各业务部门需求,总体科学合理。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改为:
| 项目理解 | 投标单位需充分结合国家政策、新疆自治区各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现状等,对本项目进行理解分析。项目理解需符合各业务部门需求,总体科学合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④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6.2 评审标准”技术标评标标准第二项:
| > 总体设计 | 针对项目有较为详尽的需求分析、总体设计,系统业务分析透彻,有详细的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优得1.5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针对本项目根据新疆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描述总体设计方案,优得1.5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改为:
| > 总体设计 | 针对项目有较为详尽的需求分析、总体设计,系统业务分析透彻,有详细的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针对本项目根据新疆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描述总体设计方案,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⑤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6.2 评审标准”技术标评标标准第七项:
| 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证明文件 | 提供已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测试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 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改为:
| 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证明文件 | 提供已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测试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 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⑥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6.2 评审标准”技术标评标标准第十一项:
| 售后服务计划书 | 考察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在项目实施地是否具备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简介及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体系、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等(须提供人员配置情况及人员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服务承诺、质保期等。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书内容,所有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售后服务最完善的投标人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现取消此评分项。
⑦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6.2 评审标准”技术标评标标准第十三项:
| 合理化建议 | 需结合投标单位自身在公共资源领域的独到优势、结合智能化应用等各方面,对本次新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 | 合理化建议需科学、合理、可行,思路先进,能够为下一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延伸和拓展提出可行的建议。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改为:
| 合理化建议 | 需结合投标单位自身在公共资源领域的独到优势、结合智能化应用等各方面,对本次新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 | 合理化建议需科学、合理、可行,思路先进,能够为下一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延伸和拓展提出可行的建议。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3、变更日期:2016年10月1日
4、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澄清公告为准。
5、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室
电话:0991-4664267、13079986963
联系人:周鑫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系统集成分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1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