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横县城区海棠桥~许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6 〕51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 桂发改投资[2016]852号文下达了该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横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为 横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157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横县城区海棠桥~许村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郁江左侧河岸边,工程的主要任务为防洪排涝,防护对象为横县城区,上游起点于海棠桥,终点至下游许村,建设防洪堤9.597km、护岸1.757km,设置穿堤排水涵14座及适当数量的下河步级等,各段堤岸分别与已建堤防或已满足防洪要求的现状地面衔接形成封闭。城区堤防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自排标准采用20年一遇年最大24h暴雨洪水。堤防、护岸、穿堤排水涵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堤防及护岸等建筑物不进行抗震设计。工程建成后由横县喷灌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2.2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为17317.44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横县城区。
2.4招标编号:GXTZ-ZB-2016第(00792)号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01日,完工日期为 2017 年06月28日,计划工期 240 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A、C段工程。A段(堤防KA0+000.00-KA0+754.00),含堤防工程、工程管理区工程、监测工程等;C段(KC0+0.000-KC11+864.464),含堤防工程、穿堤排水涵工程、附属工程及安全监测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建安投资约3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3~2015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不得有亏损。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申请截止之日止5年)有4级或4级以上防洪堤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时一致。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级 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申请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仍可就此项的真伪进行核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10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7、8、9月或6、7、8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3.6.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6.5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事宜
5.1资格预审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打印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
上述打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否则拒绝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的,拒绝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申请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申请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3招标人定于2016年9月19日17时30分前接受申请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27日10时00分。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中心四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 址:横县茉莉花大道国泰行政综合楼
邮 编:530300
联系人:丁工
电 话/传 真:0771-7221631、0771-70814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号楼24层
联系人:蓝工
电 话/传 真:0771-559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