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信用评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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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十八路、人民路南侧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工程名称:经十八路、人民路南侧路绿化工程2、工程概况:(1)批文号:通发改行审[2012]48号(2)工程地点:经十八路、人民路南侧路 (3)建设规模:估算投资220万元(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5)计划工期:30历天3、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的经十八路、人民路南侧路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企业的资质类别: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项目负责人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纪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与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无任何形式的纠纷;(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安全或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8)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无论中标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月5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显示屏显示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详见附件。10、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携带“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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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6-12-13在网上发布:崇川区经十八路工程经十八路、人民路南侧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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