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机关管理中心柳林县宣传文化大楼亮化工程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08-13在网上发布:柳林县机关管理中心柳林县宣传文化大楼亮化工程谈判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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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受柳林县机关管理中心委托,对其所需柳林县宣传文化大楼亮化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柳林县宣传文化大楼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LLHWZC(略)
        三、项目概况:本次谈判共一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1.项目实施(略)(略)
        3.工期:25天
        4.质量标准:合格
        四、参与谈判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所投工程要求:
        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工程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承接主体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需为项目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8、开户许可证;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相关证件;
        10、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1、提供参加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纳税凭证;
        12、报名截至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息和信用中国(
        14、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条件。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叁份,复印件加盖承接主体公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6日,节假日不发售。(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2.谈判文件发售(略)(略)
        八、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略)     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15时00分
        谈判(略)     九、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略)》发布。
        十、(略)     采购单位:柳林县机关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吕梁市柳林县
        (略)     联系(略)(略)
    (略)地址:吕梁(略)     (略)     联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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