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重大变更及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已经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3561号文件和粤发改交通函[2015]2853号文件、粤发改交通函[2016]54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重大变更及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江航道整治工程共整治航道 252km,其中韶关至乌石段航道约 34.5 km,乌石至三水河口段航道约 217km,按内河Ⅲ级、通航1000吨级船舶标准进行扩能升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孟洲坝、濛浬、白石窑、飞来峡、清远等五处水利枢纽新建船闸共7座,航道整治全长252km,新建特大桥1座、大桥6座、中小桥2座,桥梁防撞加固14座,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现拟对本工程中的重大变更审核及整体结算审核开展造价咨询工作。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佛山市、肇庆市、清远市。
工程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78.95亿元,其中工程费61.37亿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服务范围:包括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和北江(乌石至三水河口)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各项工程结算的审核,出具相应的结算审核报告等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依据粤交基〔2015〕1014号文,完成本项目工程重大变更审核,出具造价咨询意见及审核报告。
(2)参照《广东省水运工程造价文件管理规程》及相关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清单文件的表格样式。
(3)收集和整理结算基础资料,清理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
(4)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核,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质量检测等合同项目的结算审核,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新增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5)配合招标人审核征地拆迁等其他费用,提供政策文件依据或结算建议。
(6)汇总结算费用及结算报表,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7)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8)审核本项目招标人提出的其他相关费用,出具审核报告。
(9)在进行审核工作的全过程中,参加相关工作会议,解答招标人、施工单位等第三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问题,依照招标人等各方意见合理调整审核报告及咨询意见内容,并确保项目决算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2.3服务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佛山市、肇庆市、清远市。
2.4计划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本项目竣工结算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评审、审计通过之日终结。(暂定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合法有效。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并且合法有效。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最低要求”附录2)
3.4 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及一项水运或水利或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两项业绩不能为同一个合同)。
3.5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最低要求”附录5)。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五(5)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五(5)年未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与招标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监测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凡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44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4.3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购买招标文件。企业信息登记方法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2019年9月1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
7. 其他相关事宜
7.1 投标人委派的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参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
7.2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3 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1号楼第19层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电 话: | 0763-3282822 |
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
联 系 人: | 黄工、何工、邓工 |
电话:020-378605623786055837860556 | 传真:020-87768283 |
2019年8月21日
附件1: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 | |
总部注册地址 | |
上级主管部门 | | 企业性质 | |
联系方式 | 总部固定电话 | | 邮政编码 | |
总部传真 |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 技术职称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 技术职称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授权委托人 | 姓 名 | | 技术职称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 |
企业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