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城管指挥平台租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12-23在网上发布:南京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城管指挥平台租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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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比邀请
    (略)(以下简称“解放号”)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略) 1、项目编号:NJJF-(略)
    2、项目内容:南京(略)(略),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4.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3.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4.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9、采购文件获取:
    9.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9.2供应商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略)+软件交易服务平台办理企业注册、企业认证等事宜,否则,影响采购文件下载、线上投标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如供应商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及企业认证而导致无法完成线上投标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投标。
    9.3平台咨询(略) 10、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10.1文件份数:
    (1)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
    (2)电子版壹份(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
    10.2编制、递交要求: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必须(略)+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详细编制及递交要求参见供应商须知。
    11、线下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时00分;
    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时30分。
    1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略)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略) 联系(略) 地址:南京经济经济开发区恒通大道100号开发区城管局
    14、解放号联系方式
    (略) 联系(略) 联系(略) 地址:南京(略) (略) 15、
    15.1本采购公告在网上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5.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略)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5.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略) 15.4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为准)第3个工作日。
    1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管理:
    16.1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略)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16.2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16.3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略)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略)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略) 16.4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略) 16.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诚信指数在80分(含)以下的供应商不得承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请各供应商下载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详见网址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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