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招标核【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鹿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铺设污水管网约314450米,本工程涉及31个村,其中22个村庄可接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9个村庄无法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需在村庄内建设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水处理。道路硬化工程,进村路、主次街道、小巷道硬化约1344442.4平米。道路提升(沥青路面)面积共计728463.3平米。墙体刷白面积共计1379487平米,旧墙面抹面360829.7平米,墙体彩绘共计102231平米。计划工期:10个月质量标准:设计: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市政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以上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均须提供近1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若成立不足12个月,则提供成立至今)。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31 00:00至2022-02-2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2-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增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盛世大厦A座1001室 |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张永贤 | 联系人: | 丁丽 | | 电话: | 15933319635 | 电话: | 15097326617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