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三:罚没残破报废车辆542辆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08-14在网上发布:标的三:罚没残破报废车辆542辆。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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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三:罚没残破报废车辆542辆 2024-08-14 23:10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罚没报废物资,委托人及拍卖人无法提供质量三包、退货、换货、售后维修等服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参与竞拍。
    本场拍卖所有拍卖标的均以实物为准,所提供的拍卖资料、数据、照片、视频,以及标的物的数量、重量、形状、包装、成色、品牌、真伪、规格型号、质感等信息仅供参考。
    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本次竞拍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拍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自愿遵守《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
     
    (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
    一、标的
    罚没报废车辆共4个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开始及结束时间详见标的页面。
    二、咨询和展示
    (一)实物展示

    标的号

    物资名称

    展示时间

    展示地点


    罚没报废车辆1455辆

    8月20日 上午10时

    白芒交警扣车场


    罚没报废车辆281辆

    8月21日 上午10时

    公物仓外场


    罚没残破报废车辆542辆

    8月19日上午10:30时

    坪山片区扣车场


    罚没残破报废车辆124辆

    8月20日 下午3时

    民治扣车卸货场

     
    注:请看货人员配合遵守现场看货纪律,看货现场禁止拍照和录音录像。请提前预约,无预约不可以看货。现场看货请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经办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网络展示
    1、展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2、展示方式:
    (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
    (2)手机APP:深圳联交所APP→交易→罚没物资→标的列表页面
    手机APP下载安装方式:
    可扫描本二维码下载  (略)  
    下载方法: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打开浏览器—点击下载并安装。
    1、安卓系统在小米商城,华为商城,腾讯应用宝这三处搜索“深圳联交所”下载APP即可。
    2、苹果系统版本:在苹果App Store中搜索深圳联交所下载即可。
    (三)咨询(略) 1、拍卖企业:(略) 容先生
    2、网络平台:(略)
    (四)竞买人无论是否参与现场查看拍卖标的物,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无条件认可标的物现状以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经省级商务部门公示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且符合国家及省市车辆拆解行业监管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的企业法人可参加竞买。
    (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
    竞买人需提交的资料有:
    (1)参拍企业在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公示的名单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完整版);
    (5)企业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经办人办理业务需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企业对公银行账户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3、竞买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竞买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保证金
    竞买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支付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将在竞价时被系统冻结,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72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竞拍成交后,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佣金、平台服务费及成交价款支付完成及委托人走完内部审批流程后3个工作日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价
    1、竞价方式:增价拍卖。本次拍卖竞价时长1小时且设置延时竞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2、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出价金额错误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延时除外)。
    3、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略)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六、付款及期限:
    1、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拍卖佣金及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须另外支付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1%的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
    2、竞拍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拍成交之时起72小时内,通过平台线上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及拍卖平台服务费(成交价的1%)。
    3、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在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将拍卖成交价款上缴国库。                
    七、违约责任
    1、关于买受人逾期不缴纳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的违约责任,视为买受人违约并自动放弃竞得的标的物,买受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保证金不予退还;(2)列入网络拍卖平台拍卖黑名单;(3)委托人、拍卖人有权拒绝交付拍卖标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竞拍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参考附件,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买受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提货
    买受人仅限自提方式提取拍卖标的。
    1、提货时间: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在双方签订的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内另行约定。
    2、提货要求:(1)买受人超过约定期限不提货,经拍卖人催告后仍不提货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照成交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可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2)提货时在现场对所有非机动车进行预处理,破坏完整性后才能装运出场。车辆号牌需剪断后方可运走。(3)严格按提货要求执行,因拍卖物转移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搬运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提货(略) 4、自拍卖标的移交给提货人起,即表明标的物所有权移交完毕;逾期不提货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定于场地费、看护人员人工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说明
    (一)免责声明:
    1、拍卖标的按现场现状拍卖及交付,拍卖以标的现场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及标的物的参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参数、照片、视频以及标的物的数量、重量、形状、包装、成色、品牌、真伪、规格型号、质感等信息及已知瑕疵说明等),现场标的物实物的信息会存在与参考信息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看货时的现场现状为准,拍卖人提供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和调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标的物存放于户外,保管和防护措施有限,标的物自身风险和正常损耗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物属于罚没性质,没有完整的包装,没有专业检测、不能退换货,不能提供质量三包,没有售后服务,均以实物为准,未到现场看货的,收货后如有异议,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谨慎参与竞拍。
    4、如标的物发生被盗抢等无法预见或无法控制的事件,因公安机关等部门调查需要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的,不视为委托人、拍卖人违约。
    (二)买受人逾期不交纳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逾期不提货,均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属于买受人违约,买受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委托人及受委托的拍卖人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三)该批罚没报废车辆依法应当进行回收拆解报废处理,不得整车流入市场。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和委托人签订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
    (五)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凭《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自行(略)络拍卖平台开具服务费发票。
    (六)竞买人、买受人或提货人在现场看展、提货时,请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要求。
    (七)本次拍卖标的出货方式仅限自提。
    本拍卖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附件:1、罚没报废车辆网络拍卖清单
    2、竞买须知
    3、产权交易平台操作指引
    4、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                       
                                      
    (略)
    2024年8月15日
     
     
    1.>1、
    2.>罚没报废车辆网络拍卖清单
    3.>2、竞买须知
    4.>3、产权交易平台操作指引
    5.>4、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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