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一事一议”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 土左购准字(2017)7117000126号
采购文件编号: CGP15000000450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0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3)供应商需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原件到场报名(委托人须为建造师本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至 11:30 ,下午 2:30至5: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下午15: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31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刘京海 石瑾璐
联系电话:0471-4661199 139487111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 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 号:010101201080182553
2.账户名称:
开 户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010100
联 系 人: 彭福龙
联系电话: 1384715322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