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卫处的委托,对其201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201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KC2017X274
3、谈判内容:采购车辆保险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4、资金性质:自筹资金,预算资金19.00万元
序号 | 保险种类或费用名称 | 保险明细 | 保险期限 | 保险车辆数(辆) |
1 | 商业险 | 详见需求一览表 | 2年 | 19 |
5、前来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提供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一旦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是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1.1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均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凡被中国保监会禁止开展车辆投保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询价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法定节日、周日除外)询价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室)。
7、送达报价文件起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晚于询价文件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8、送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室(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9、询价时间地点:详见询价文件;谈判地点: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室)开标大厅。
采 购 人: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卫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317号
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室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关工
电 话:0451-5579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