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西花岗经济适用房智能化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西花岗经济适用房智能化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比选编号:JSZBZB20170810,比选人为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西花岗经济适用房智能化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2.2 比选范围:主要是针对六个园区的各栋单元门出入口,以及单元门周围的非机动车进入地下室的通道的视频布控。在各园区的门卫监控室设有实时分控中心,可以实时监看各园区画面,通过电信网络,在主监控机房设置了存储管理平台,对该系统进行统一的管理。
2.3 项目规模:预估采购金额约为75万元(含税)。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采购安装
2.5服务地点:南京市。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方要求。
2.7标包划分:不划分。
2.8 份额分配:无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3.2参选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4年 1 月 1 日以来安防监控系统施工或安装的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申请人在中国电信集团范围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供货记录、未出现过同类产品质量相关问题。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报的违法、违规记录及产品质量相关问题(提供书面承诺书) ;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分包和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的承诺书;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9其他要求: /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2楼办公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委托经办人按以下表格要求的资料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开增值税发票信息 |
投标项目名称 |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备注 |
1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2 | 参选人名称 |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
4 | 开户银行 | |
5 | 银行账号 | |
6 | 公司地址、办公电话 | |
7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比选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
8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
9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 |
10 | 接收发票的地址 | |
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附于本表后: 1、 标书费汇款凭证; 2、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购买标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请务必在申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开增值税发票信息》word版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952096068@139.com。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8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号南京电信鼓楼多媒体大楼11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2号南京电信鼓楼多媒体大楼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 目 联系人:陈媛媛
电 话: 15952096068,
电 子 邮 件: 15952096068@139.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2楼
邮 编:210003
开 户 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45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
汇 入 备 注:xx项目标书费
比选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