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关于淘汰更新购置车辆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03-24在网上发布:城管局关于淘汰更新购置车辆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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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受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城管局关于淘汰更新购置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城管局关于淘汰更新购置车辆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0)0025-1号。
    (略)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城管局关于淘汰更新购置车辆项目一标段(二次),其中一标段包含皮卡车3辆;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略)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放入响应文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略)站(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略);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略)(略)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略)站,点击“交易(略)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略))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供应商应(略)使用CA 数字证书(略)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址为
    5、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略) 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上海路与黄河中路交叉口
    (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略)(略)
    地址:洛阳(略) (略) 十五、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十六、供应商(略)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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