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2020)辽06执163号
本院将于2020年12月20日10时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丹东市振兴区怡山风情小区1号楼科技街25-4号房产一处,建筑面积:210.72㎡。
当事人议价:1685760元,起拍价:1348608元,保证金:15万元,竞价幅度:5000元/次(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的时间(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0415-6277264)。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涉案房屋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需办理过户的,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九、如符合优先购买权人的条件,请于2020年12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本次拍卖已通知了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2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账号:6232810610000016484,联行号:1052260000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5-6277264
监督电话:0415-2155166 林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丹东市振兴区怡山风情小区1号楼科技街25-4号房产一处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12-04在网上发布: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丹东市振兴区怡山风情小区1号楼科技街25-4号房产一处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