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干线)”劳务项目(第一批)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9-17在网上发布: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干线)”劳务项目(第一批)第二标段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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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略)
    发布时间:2023-09-17 19:03:30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略)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略) 1.2项目编号:0222FW(略)   
    (略)
    (略)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略)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配合调研、会签、围挡安拆、路面切割、结构层拆除、人工探挖、机械挖土、土方装车、材料装卸、材料运输、管线铺设、人工清底、导水排水、砂垫层、180°砂基础、180°混凝土基础、360°混凝土基础、管上皮0.5m回填砂、配合材料二次复试、安全文明施工、井室施工、零星砌筑、八字出水口及下游护砌、闭水试验(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2.3服务(略) 2.4付款方式:每两个月上报一次工程量,按采购人审定工程量的80%拨付进度结算金额;进度结算书工程量按实际的80%计。工程完成100%并通过验收后,按审核后的结算金额(含供应商采购材料金额)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预留3%的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将剩余费用无息付清。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质 保 期:5年
    2.7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意向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他意向供应商中,确定总得分排名最高的意向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意向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合同约定),如我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工期及入场时限承诺书、施工工期承诺书、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协调能力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承诺书、项目人员配备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略)”(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略)”(
    (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意向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略)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略)(略),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略) 5、采购保证金
    (略)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略)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9月21日8:30-9:00
    6.4递交响应文件的(略)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的审核
    7.1审核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7.2审核(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9、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哈尔滨(略) (略) 电    话:(略)
     
    (略)
    地    址:哈尔滨(略) (略) 电    话:(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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