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材供应商:
为规范我校学生食堂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保障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5〕30号)《内蒙古自治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内教发〔2025〕40号)《准格尔旗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指引(修订)》(准教体发〔202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准格尔旗第八中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方案》相关要求,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6年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询价及定点供货商报名询价,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
(一)粮油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食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计年采购量 | 备注 |
大米 | 斤 | 长粒 | 19000 | |
白面 | 斤 | 雪花粉 | 8000 | |
食用油 | 桶 | 5升 | 150 | 非转基因 |
(二)肉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食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计年采购量 | 备注 |
猪肉 | 斤 | 鲜肉 | 10000 | |
鸡肉 | 斤 | 冷冻 | 4400 | |
(三)蛋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四)奶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食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计年采购量 | 备注 |
学生饮用奶 | 件 | 200ML*24盒 | 3250 | |
酸奶 | 板 | 100g*8杯 | 600 | |
(五)调料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食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计年采购量 | 备注 |
干姜 | 斤 | 0.5斤/袋 | 100 | |
花椒 | 斤 | 0.5斤/袋 | 100 | |
大料 | 斤 | 0.5斤/袋 | 80 | |
酱油 | 件 | 4L/瓶 | 40 | |
食用盐 | 袋 | 0.8斤/袋 | 600 | |
(六)副食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食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计年采购量 | 备注 |
豆腐 | 斤 | | 10000 | |
粉条 | 斤 | | 2000 | |
(七)副食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食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计年采购量 | 备注 |
面包 | 袋 | 90克/袋 | 18000 | |
(八)副食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食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计年采购量 | 备注 |
水饺 | 斤 | 5斤/袋 | 3000 | |
(九)蔬菜、水果类(预计年采购数量以2025年为例,仅作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蔬菜、水果类年采购金额大致350000元左右(以实际采购量为主)
二、供货期限
2026年3月至2027年1月
三、相关资质要求
(一)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且年审有效,资质范围覆盖所投标采购项目。
(二)为龙口镇区内有固定实体场所的供货商,有实际经营采购项目,场所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安全措施到位,相关信息真实可核查。
(三)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四)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完整、真实的资质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
(五)秉持以人为本、公益服务、社会责任明确的理念,愿意为师生提供优质食品服务,无不正当竞争经营记录。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济实力较强,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记录、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记录,信誉良好,具备及时配送物资的能力。
(七)具备相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厢体清洁卫生、定期消毒且专车专用,严禁装运有毒有害或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配送需冷冻冷藏类食品的,必须有专业专门专人固定的配送车辆,配送能力满足学校需求。
(八)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贮存仓库符合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能保障食材储存安全。
(九)配送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要求,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十)严格履行采购协议,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种类、超范围配送;若需退出食材配送,需在做出退出决定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不得无故终止履约。
(十一)无条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学校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得拒绝或阻挠检查。
(十二)严禁实施商业贿赂、串通投标、虚假宣传、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抽检中发现配送法律法规禁止的食材,或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学校立即终止协议,取消配送资格,且永久不得参与本校食材采购。
(十三)供货期间,若遇上级部门统一招标或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合同无条件终止;若合同与上级政策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供货商需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三)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1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五)近两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明1份或近期征信记录1份(加盖企业公章,真实有效);
(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真实可核查);
(七)经营场所照片1份(店内、店外各至少1张,清晰可辨,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
(八)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在有效期内);
(九)食材报价表1份(报价表为附件统一模板,加盖企业公章,报价真实,无恶意降价、串通报价嫌疑)。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真实、完整、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隐瞒信息或资料不完整情况,视为无效申请,且列入采购黑名单,不得参与本校任何采购项目。
五、供货商提供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到准格尔旗第八中学投送报价材料,(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电话:赵老师13722080628,王老师13847720372。
(三)询价结果电话通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准格尔旗第八中学所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合作。
准格尔旗第八中学
2026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