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略)站(lyggzyjy.ly.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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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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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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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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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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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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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略)) | (略))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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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宁政采磋商(2026)0038号-1 |
一包(标段) |
149650 |
149650 |
是 |
14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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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洛宁政采磋商(2026)0038号-2 |
二包(标段) |
149650 |
149650 |
是 |
14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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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洛宁政采磋商(2026)0038号-3 |
三包(标段) |
140700 |
140700 |
是 |
14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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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全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147人。其中:粮油产业(小麦)高素质农民培训班50人;粮油产业(玉米)高素质农民培训班50人;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园艺作物(苹果)高素质农民培训班47人。集中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启动跟踪服务,时间1年。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跟踪服务一年。
(4)服务(略)
(5)服务标准:符合洛宁县相关培育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包(标段);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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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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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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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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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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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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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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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践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施工项目绿色建筑标准及绿色建材应用要求。同时,积极扶持不发达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大力支持自主创新产业,以实际行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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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内容须包含教育培训或农业技术培训);公办职业院校、公办事业单位性质的培育机构可凭教育培训职能证明参与。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非企业单位参与本项目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以下材料:1)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相应登记证书;2)自拟格式的《非企业单位参与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不属于大型企业、无外资控股且愿意遵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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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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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6年06月26日 至 2026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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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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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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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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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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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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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文件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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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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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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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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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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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2.供应商(略)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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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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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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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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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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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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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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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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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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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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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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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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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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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