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原发改委)关于结算清理历年建设工程项目尾款及二类费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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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6-30在网上发布:亚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原发改委)关于结算清理历年建设工程项目尾款及二类费用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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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有关规定,现就清理结算历年建设工程项目尾款及二类费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与我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尾款、二类费用未结清的施工企业、第三方服务单位。
    (二)清理范围:历年立项实施并完成竣工验收,已签订正式合同,工程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二类费用未拨付完毕的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亚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历年项目待拨付资金明细表》。
    二、需报送资料
    1.项目施工合同、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4.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5.历年工程款、二类费用历次拨款凭证及资金拨付明细;
    6.能够佐证欠款事实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报送方式与截止时限
    各有关单位须将全部资料加盖单位鲜章,以纸质书面材料报(略)
    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逾期未主动对接、未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及个人,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期限届满后,我局不再受理该项目尾款、二类费用的拨付申请,后续不再处理该项目相关资金事宜。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据实申报。各申报单位须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严禁瞒报、虚报、伪造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二)严格审核把关。我局将对所有上报材料逐一核查汇总,根据实际情况解决相关问题。
    (三)严守时限要求。凡未(略)的项目,统一认定为无资金拨付申请。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亚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联系(略) 感谢各项目单位的配合与支持!

    附件:亚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历年项目待拨付资金明细表.xls




    亚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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