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检验检测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6-A-150)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7-07在网上发布: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检验检测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6-A-150)公开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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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检验检测类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26-A-15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检验检测类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26-A-15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7日    

    项目概况
          2026年天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D-2026-A-150
    项目名称:2026年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检验检测类设备采购项目
    (略)
    (略)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略))(略))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56 56 临床检验设备 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1台/套、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1)1台/套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
    否
    496.6 496.6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1台/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1台/套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3包
    否
    112.75 112.75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液流变测试仪1台/套、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1台/套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投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按照《财政部关于(略)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8日到 2026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略)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略)(略)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略)   联系方式:马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天津(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略)      
    2026年07月07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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