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委胡志明市营业部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8
(略)现对胡志明市营业部员工体检服务进行询比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胡志明市营业部员工体检服务。1.2 项目编号/包号:CZ
(略).3 项目类别:服务类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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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单位:【】) |
单价限价(单位:【】,人民币) |
总价限价(单位:【】,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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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志明市营业部员工体检服务 |
1 |
3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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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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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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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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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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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服务】地点 |
【交货/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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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志明市营业部员工体检服务 |
胡志明市营业部 |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完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完毕。2026年10月1 日前。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30日历天/工作日,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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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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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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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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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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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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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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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