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浙江鼎祥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清河蘭郡8幢2单元1001室的破产拍卖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8-24在网上发布:(破)浙江鼎祥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清河蘭郡8幢2单元1001室的破产拍卖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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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详情





    (略)1001室的破产拍卖公告


    破产程序:清算  | 
    (略)管理人 | 
    监督单位:兰溪市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26.08.24 11:46:52






    关于清河蘭郡




    (略)1001室




    的




    拍卖




    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


    20



    26


    年


    9


    月


    24



    日


    10时至



    2026


    年


    9


    月


    25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略)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浙江省兰溪市


    人民法院,网址:











    ,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清河蘭郡


    (略)1001室


    房地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


    由买受人承担


    。




    3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


    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


    登记范围以相关部门确认的范围为准。


    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清河蘭郡




    (略)1001室




    的房地产。








    标的情况:



    拍卖标的


    系


    位于


    浙江省



    兰溪市云山街道清河路


    (略)1001室



    的房地产


    ,


    具体状况说明如下:





    ㈠




    区位状况







    坐落:



    兰溪市云山街道清河路


    (略)601室



    ;




    与重要场所的距离:


    距


    兰溪市


    人民政府直线距离约


    2.7公里,距兰溪市第五医院


    直线距离约


    100米


    ;




    临街状况:不临街;




    边套因素: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为中间套;




    朝向:


    所在楼宇


    主体


    大致均为


    南北


    朝向;




    楼层: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等


    证载总层数


    13


    层


    ,



    拍卖对象所在层为第


    10层,另有附房(



    36#地下车库


    )(略)�




    主干道:


    拍卖对象区域主干道为


    清河路



    ,路面为沥青路面


    ,路面宽整度



    较好


    ,交通流量


    一般


    ;




    交通状况:


    周边有



    兰溪


    550路、兰溪551路



    等公交车设点通过


    ,交通便利度


    较好


    ;




    交通管制:区域内有限速,无其他交通管制;




    停车状况:


    拍卖对象周边有部分临时停车位


    ,停车方便度


    较好


    ;




    基础设施:给排水、通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较为


    完善


    ;




    公共配套设施:


    区域内公共生活


    配套设施


    分布


    基本


    齐全;




    自然


    环境:


    区域


    无明显空气、辐射污染,


    区域


    环境尚可;




    人文环境:


    所在区域周边居民整体素质尚可,治安状况良好;




    景观状况:


    周边绿化一般


    ,景观


    一般


    ;




    相邻房地产状况:


    拍卖对象相邻房地产以


    住宅


    房地产为主


    。







    ㈡




    实物状况







    ⒈


    土地实物状况




    区域


    四至:


    东临清牧街,南临牧江路,西临兰溪第五医院,北临清河路(拍卖对象宗地界址以宗地界址图为准)


    ;




    土地


    使用权面积: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等



    证载为


    9.61平方米;





    土地


    形状:形状较


    不


    规则;




    地形地势:根据现场查勘,该区块地形平坦,地势


    与


    相临宗地


    齐平


    ,排水顺畅;




    土壤


    地质


    :土壤未发现明显污染,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




    土地开发程度:


    六


    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上下通水、通电、通讯


    、通气、


    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




    水文状况:


    暂未发现有


    地下水和水质污染


    。




    ⒉


    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面积: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证载住宅建筑面积为


    103.34平方米,附房(36#地下车库)



    建筑面积


    40.91平方米



    ;




    建筑结构: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设施设备:


    所在大楼配备公用电梯


    、


    楼梯,


    室内设施设备待完善;




    层高: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室内局部高约


    2.77米车库高约3.15米;





    装饰装修:


    入户为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均未装修,属毛坯房。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




    空间布局: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为


    3房2厅1厨1卫带阳台,空间布局仅根据现场状况大致判断,实际布局以现状实物为准;





    建筑功能:作为居住房地产进行设计建造,能满足居住需求;




    建筑外观:水平投影呈较不规则形状;





    新旧程度(建成年份):均约建于


    2019年;





    维护状况:尚可;




    完损状况:完好房。





    ㈢




    权益状况







    ⒈


    土地权益状况




    坐落:



    兰溪市云山街道清河路


    (略)1001室



    ;




    (略);




    不动产权证号:



    浙(


    2020)兰溪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土地


    使用权面积: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证载为


    9.61平方米



    ;




    登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权利性质


    :


    出让


    ;




    终止日期:



    至


    2081年10月10日;





    土地


    剩余


    使用


    年


    限:至价值时点尚余


    均


    约


    55


    年;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管制:


    系国有建设用地,


    按证载用途进行使用


    ;




    他项权利和抵押查封情况:


    据


    《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


    显示,


    无


    他项权利和抵押查封


    登记记录


    。




    ⒉


    建筑物权益状况




    坐落:



    兰溪市云山街道清河路


    (略)1001室



    ;




    房屋所有权人


    :


    (略)


    ;




    不动产权证号:



    浙(


    2020)兰溪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建筑面积:



    清河兰郡


    (略)1001室



    证载住宅建筑面积为


    103.34平方米,附房(36#地下车库)



    建筑面积


    40.91平方米



    ;




    登记用途:成套住宅、附房;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




    登记


    日期


    :


    2020年06月04日;




    (略)进行统一管理;




    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据


    《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


    显示,


    无他项权利设立和抵押


    查封


    登记记录


    ;




    使用情况


    :


    据


    现场查勘,


    拍卖对象处于


    空置状态


    ;




    查封情况


    :


    无查封记录


    ;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




    2




    6




    年




    9




    月




    24




    日



    前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略)

    (略))











    三、



    咨询




    时间







    自


    2026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



    26


    年


    9


    月


    23


    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


    张律师


    ((略)

    :


    (略)


    )联系具体事宜。









    四




    、




    竞买人条件




    及相关限制




    :







    1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



    开始前



    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


    处


    办理交付


    或


    权属


    转移


    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优先购买权人







    无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




    其他费用




    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


    管理人予以协助。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交的



    一切税费



    、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及


    存在的物业费、水、电


    、



    专项维修基金(

    (略)/平方)


    等



    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欠费缴清之前,管理人有权不予配合过户),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





    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的软件服务费。












    九、保证




    金和




    余款支付







    1.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


    破产强清平台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


    冲抵


    价款,


    本标的物买


    受人


    原锁定的保证金



    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

    24小时以内


    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


    账户


    。




    拍卖余款请在



    拍卖





    成交后


    15日内




    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略)管理人,(略)

    8603(略)13




    )


    ,注明款项性质:



    (略)1001室




    竞价成交款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


    个工作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


    管理人


    (地址:



    浙江省浦江县亚太大道


    518号亚太广场A座三楼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


    管理人


    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




    、




    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破产强清


    平台将在


    管理人后台


    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但不进行公示。




    (四


    )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


    人


    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略)

    :


    (略)




    法院监督(略)


    (略)





    淘宝



    技术咨询:


    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2026


    年


    8


    月


    24


    日








    相关附件







    清河兰郡两套评估报告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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