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斗镇人民政府装表临时用电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仙荣安置区施工临时用电)需求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03在网上发布:剑斗镇人民政府装表临时用电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仙荣安置区施工临时用电)需求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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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斗镇人民政府装表临时用电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仙荣安置区施工临时用电)



    报名截止时间


    摇取时间
    2026-09-08 09:40:58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AXXJSSH(略)
    项目名称: 剑斗镇人民政府装表临时用电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仙荣安置区施工临时用电)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9-03 09:48:29
    项目类型: 住建
    地点: 剑斗镇
    (略)): (略).0000
    助审时间: 15天
    (略)): 2000
    预算单位: (略)
    抽取人: 剑斗镇人民政府
    (略)): (略).0000
    项目(略) 郭允城
    联系(略) (略)
    成果质量要求: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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