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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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应收账款拍卖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破产程序:清算 | (略)管理人 |
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26.09.09 13:55:04
竞买公告
(略)将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
11
:
00
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
11
:
00
止(略)络在线拍卖会(第三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处置依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作出的(
2024
)沪
03
破
696
号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作出(
2024
)沪
03
破
696
(略)应收账款的变价方案》、《第一次流拍截图》。
一、
拍卖标的:
(略)名下的应收账款,账面应收款余额为人民币
10,181,383.59
(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账面评估金额为
442.30
(略),详情请查看拍卖清单及《沪诚仕达评报字
[2026]
第
108
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拍卖的债权类资产为根据《沪诚仕达评报字
[2026]
第
108
(略)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起诉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确定起拍价。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拍卖标的风险提示:
鉴于本拍卖标的存在重大风险,故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
(
1
)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
2
)应收账款,账期年度不一,存在一定回收难度;
(
3
)债权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
4
)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
5
)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
6
)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
7
)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
8
)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
9
)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
10
)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
11
(略)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
(
12
)其他已经和
/
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起拍价、保证金与增价幅度
起拍价:
2,264,576
(略),保证金:
220,000
(略)。
增价幅度:
22,000
(略)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方式:
网络在线竞价(增价方式)。
四、拍卖网址:
阿里资产拍卖频道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
17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本次拍卖标的不涉及实物资产,管理人不安排现场看样。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后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
3
(略)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黄兴路支行,�(略)
(略))
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支付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向银行咨询。
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或收据。
七、标的物交付:
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评估,由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及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略)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
5
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提交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略)
168
号
3
层),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除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外,管理人不出具其他任何文件。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因变更登记、刊登公告、财产交付等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合同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回,管理人可以收回拍卖标的并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未在前述期限内办理或拒绝办理拍卖标的债权转让手续的,视为电气欧亚及管理人已交付完成,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
3
日内付清,否则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破产清算案件信息:
审理法院: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
2024
)沪
03
破
696
号
(略)管理人
管理人(略)
蒋成,
(略)
九、注意事项:
1.
竞买人应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须提交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略)参加竞拍。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缺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管理人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管理人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特别规定
一、特别说明
1.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
《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关于拍卖标的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及决定参拍与否的最终依据,也不视为管理人就此作出任何担保或承诺。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4.
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确认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5.
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需接受并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的所有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拍卖标的自拍卖公告日起至拍卖标的相关权利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拍卖标的的变化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6.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
17
时
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二、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
(略)名下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181,383.59
(略),详情请查看拍卖清单。
(略)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起诉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确定起拍价。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三、拍卖价格
起拍价:
2,264,576
(略),保证金:
220,000
(略)。
增价幅度:
22,000
(略)及其整数倍。
四、咨询、看样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
17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本次拍卖标的不涉及实物资产,管理人不安排现场看样。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后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略)拍平台。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
2026
年
9
月
16
日
17
时
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交,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3.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本次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电气欧亚、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或收据。
九、保证金及余款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资产拍卖网缴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退回,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
拍卖余款请在
拍卖成交后
3
日
内(略)站线上支付或汇款至管理人如下指定账户:
(略)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黄兴路支行
�(略)
(略)
特别提醒: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
3
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视为悔拍,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拍卖因标的物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本场拍卖会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十、其他事项
1.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手续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2.
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
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4.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略)
(略)
阿里资产热线:
400-822-2870
(略)管理人
2026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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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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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pdf
决定书.pdf
附件:沪诚仕达评报字[2026]第108号资产评估报告.pdf
24破696号之五-法院裁定变价方案.pdf
(破)应收账款-司法拍卖-阿里资产.pdf
国防应收账款拍卖公告【第三次】.docx
(破)应收账款-司法拍卖-阿里资产(第二次流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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