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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永川区河长制考核断面监测等项目服务(第三次)(DZJC26C000816)网上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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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6 1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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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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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明细单价限价(最高)数量总限价(最高)
目录: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需求描述:1.对全区河流出入境断面及流经镇街(园区)交界断面共计136个开展采样(详见附件1)(其中:长江5个,有3个断面须租船采左中右3个样品;临江河50个;小安溪32个;九龙河20个;大陆溪21个;龙溪河3个;其他5个)。采样时间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共12个月),频次每月采样一次。
2.对永川区已完成整治的46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监测(其中常年有水的33条、季节性有水的13条)。(详见附件2)。监测时间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共12个月),每半年采样一次同时分析现场项目透明度、溶解氧,分析项目每次需出具2份盖CMA章的监测报告。
3.对兴龙湖等10个点位开展监测(详见附件3)。监测时间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共12个月),每月采样一次同时分析现场项目溶解氧,分析项目每次需出具2份盖CMA章的监测报告。
4.2026年12月31日前,对77个断面(详见附件1)开展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中除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之外的20项因子监测,并出具2份盖CMA章的监测报告。 | (略) |
1 项 | (略) |
(略)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八、联系方式采购执行方/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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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河长制考核断面监测等项目服务采购网上竞采文件2026.9.16(第三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