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资产招租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赁期限 |
(略)/年) |
(略)) |
备注 |
1 |
柳州(略)
30.49 |
1年 |
22,800.00 |
2,000.00 |
空置状态,标的所(略)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租赁期间,房屋因内涝或不可抗力发生破损,出租方不予赔付。 |
2 |
柳州(略)
30.49 |
1年 |
22,800.00 |
2,000.00 |
空置状态,标的所(略)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租赁期间,房屋因内涝或不可抗力发生破损,出租方不予赔付。 |
3 |
柳州(略)
30.49 |
1年 |
22,800.00 |
2,000.00 |
空置状态,标的所(略)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租赁期间,房屋因内涝或不可抗力发生破损,出租方不予赔付。 |
4 |
柳州(略)
30.49 |
1年 |
22,800.00 |
2,000.00 |
原租赁合同2026年3月31到期,标的所(略)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租赁期间,房屋因内涝或不可抗力发生破损,出租方不予赔付。 |
5 |
柳州(略)
124.65 |
1年 |
90,000.00 |
7,500.00 |
该标的整体出租,原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
月31到期,目前租户仍在使用。 |
柳州(略)
57.57 |
1年 |
柳州(略)
57.57 |
1年 |
柳州(略)
193.78 |
1年 |
柳州(略)
200.07 |
1年 |
6 |
柳州(略)
102.81 |
1年 |
33,600.00 |
3,000.00 |
原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月31到期,目前租户仍在使用。 |
7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一楼 |
149.79 |
1年 |
2,4000.00 |
2,000.00 |
原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月31到期,目前租户仍在使用。 |
8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201 |
70 |
1年 |
12,000.00 |
1,000.00 |
原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月31到期,目前租户仍在使用。 |
9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202 |
70 |
1年 |
12,000.00 |
1,000.00 |
空置状态 |
10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301 |
70 |
1年 |
12,000.00 |
1,000.00 |
空置状态 |
11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302 |
70 |
1年 |
12,000.00 |
1,000.00 |
空置状态 |
12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401 |
70 |
1年 |
12,000.00 |
1,000.00 |
空置状态 |
13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402 |
70 |
1年 |
12,000.00 |
1,000.00 |
空置状态 |
14 |
柳州(略)
32.54 |
1年 |
42,000.00 |
3,500.00 |
本标的四间整体出租(整套房屋不能单独使用),仅为场地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 |
柳州(略)
37.2 |
1年 |
柳州(略)
79.19 |
1年 |
柳州(略)
31.97 |
1年 |
备注:
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以上金额仅为标的场地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装修期:无装修期。
4.物业费、水电费由租户自行缴纳。
5.仅为标的物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自行现场踏勘现状;办理竞租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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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资产招租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赁期限 |
(略)/年) |
(略)) |
备注 |
9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379号202 |
70 |
1年 |
12,000.00
|
1,000.00
|
空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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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备注:
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以上金额仅为标的场地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装修期:无装修期。
4.物业费、水电费由租户自行缴纳。
5.仅为标的物租金,资产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自行现场踏勘现状;办理竞租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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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84934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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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略)/年
|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略)时须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足额保证金,顺利签订合同后保证金原路不计息退回。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首年一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竞租人必须按产权交易机构的规则及要求完成竞租流程及手续。
3.原租户需在报名时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原租户优先权。
4.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标的状况确认书;
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标的状况确认书;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或按手印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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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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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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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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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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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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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守法经营,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的现场管理。
2.承租方变更承租人需经出租方同意。
3.承租方如在租赁期间进行装修、升级改造,相关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有关规划、建设、消防验收等手续,因相关手续无法办理或违规被处罚等后果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此使出租方遭受行政处罚等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行对租赁物进行修缮和维护,若资产在出租过程中产生损坏,承租方应自行维修或报请出租方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房屋交付前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6.租用期间如因洪水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门窗、水电设施、墙壁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好。洪水期间室内物品搬运、洪水退后室内室外淤泥清扫及相应设施设备恢复等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不清扫被市卫生部门处罚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洪水期间产生的搬运费、清扫费、维修费等,均由承租方支付。
7.在房屋租赁期间,物业费、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如将所租房屋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必须将合作内容、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报告,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在合作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9.原租户需根据出租方的要求进行报名,如不报名项目则视为放弃原租户优先权。
10.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通过扫码、转账等方式以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周期的首月15日前支付本期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 |
租赁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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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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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70 |
面积单位
m2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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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说明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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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2026-09-3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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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8(略)(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不计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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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模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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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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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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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模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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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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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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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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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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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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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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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