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广场环路40号1000m2招租__挂牌期满日期:2026-10-09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5在网上发布:重庆市涪陵区广场环路40号1000m2招租__挂牌期满日期:2026-10-09。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标的名称






    项目编号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略)

    GR2026CQ(略)


    租赁底价


    10.8
    (略)/年


    2026-05-0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10-09


    重庆(略)

    资产类型


    房地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租赁,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坐落






    租赁底价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递增方式






    产权证号






    楼层






    房屋证载用途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否存在租赁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略)



    重庆(略)

    重庆(略)

    楼盘名称


    -


    (略)/年


    租赁期限(年)


    5


    按年支付


    免租期


    -


    -


    招租用途


    禁止经营危险品、烟花爆竹、化学品等业态


    303房地产2010字第06013号(系大证未分割)


    -


    结构


    混合


    综合用房


    招租面积(㎡)


    1000


    否


    移交时限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签订合同并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否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标的系大证未分割


    ,


    标的坐落为招租方自编号


    ,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陈老师


    联系(略)

    (略)










    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行为批准机构






    评估备案机构




    (略)


    (略)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交易机构


















    一、




    意向承租方可(略)上报名操作指南(













    二、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三、




    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金额为12个月租金)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按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收取),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六、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略)









    七、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签订合同并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


    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期和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八、




    资产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资产的结构,不得危及资产使用安全,承租方对资产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九、




    租赁期内




    ,




    标的应严格按照招租用途使用,




    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本次招租面积系根据招租方自行测算面积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十一、




    以上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无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




    是


    交纳金额


    (略)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略)



    重庆联交所集团涪陵分所


    张老师


    联系(略)

    (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