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良乡分校设备购置项目第一、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3在网上发布: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良乡分校设备购置项目第一、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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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良乡分校设备购置项目第一、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良乡分校设备购置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略)



    (略)


    项目(略)

    张巍


    项目联系(略)

    (略)


    采购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良乡分校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谈判公告--良乡分校设备购置-1、2包.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1-XM001


    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良乡分校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略)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单位






    预算金额




    (略))






    数量






    (略))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1





    桌椅






    套







    3.375






    1






    59.0672





    详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1-2





    书法教室






    套







    55.6922






    1






    2






    2-1





    心理咨询室






    套







    21.8505






    1






    88.2884






    2-2





    无纸化视频会议室






    套







    66.4379






    1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达到验收标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本项目第二包除视频会议终端、高清摄像头和千兆网络交换机外,其他产品面向中小企业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9-23至2026-09-29,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30 10:00(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6-09-30 10:00(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

    1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执行。




    (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

    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

    3

    )


    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

    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

    年、预算金额为

    /

    (略)、当年安排数为

    /

    (略)。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略)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略)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略)



    供应商(略)




    3.4

    获取电子谈判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略)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略)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4.

    银行账户信息,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

    +

    用途”,例如:

    ZXLH-HW-(略)+

    包号

    +

    保证金或服务费。




    (略)




    (略)



    账


    号:

    (略)0001




    5

    本公告(略)》同步发布。





    6.

    (略)联系(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质疑方式(略)



    (略)



    联系(略)
    (略)



    地址:北京(略)
    35

    号安华发展大厦,

    12

    层

    1210

    室。





    7.

    投诉处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可以向北京(略)




    8.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3

    〕

    637

    号)执行。





    9.

    交纳谈判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

    批复号:房财采购核

    [2026]187

    号



    11.

    如本公告内容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良乡分校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柳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张巍,(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竞争性谈判公告--良乡分校设备购置-1、2包.docx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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