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贵港市平南县平山镇太平村约100亩沃柑产业基地流转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NCCQ240821-435 |
|
挂牌起止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10:00—2024年12月24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说明:本项目公告及相关材料中所称的“转让方”指流出方、出租方,“受让方”指流入方、承租方,《租赁合同》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租赁合同等。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姓名) |
平南县平山镇太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略)
岑先生 |
联系(略)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社员(代表)会议决议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贵港市平南县平山镇太平村约100亩沃柑产业基地 |
标的坐落 |
贵港市平南县平山镇太平村边山屯牛岭山 |
|
流转面积 |
约100亩 |
流转期限 |
10年(《租赁合同》签10订之日起计算) |
|
标的类型 |
其他(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 |
流转用途 |
种植 |
|
权属类型 |
集体所有 |
所有权人 |
平南县平山镇太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证明文件 |
《权属证明》 |
权证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
|
土地四至 |
东至:大车屯水田,南至:边二屯务冲水田 ,西至:边二屯岑巨炳户山岭,北至:边二屯横底垌水田。 |
|
地上附着物 |
名称:沃柑果树 数量:约1万棵 权属:转让方 |
|
其他描述 |
贵港市平南县平山镇太平村无核沃柑产业基地(略)� |
|
交易信息 |
|
是否属于再次流转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人 |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
流转底价 | (略)/年 |
交易保证金 | (略) |
|
租金递增方式 | (略) |
|
履约保证金 | (略)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书约定收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参与竞价的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贴,其他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2.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受让方应当赔偿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3.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地上附着物的完好,标的地上附着物由 受让方 使用。4.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10:00—2024年12月24日17:00 |
交易方式 |
加价竞价 |
|
增价幅度 | (略)/次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10:00至2024年12月25日15:30 |
|
延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15: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价款支付时间及要求 |
1.交易保证金支付: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12月24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2.租金支付:分期付款。成交首期租金(12个月)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后续租金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20日前交纳下期租金(后续租金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交易服务费支付:交易所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所无法通过以上方式收取的,则受让方须在交易所通知交纳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价款划入账户 | (略)�(略)
|
|
附件下载 |
1.受让申请书.doc2.授权委托书.doc3.网络竞价须知.pdf4.项目照片.zip5.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docx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
报名、技术咨询 |
罗经理 |
|
联系(略)
(略) |
|
咨询时间 |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
监督(略)
(略) |
|
交易所地址 |
广西南宁(略)
|
|
报名须知 |
一、风险提示(一)流转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公告列示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二)意向受让方(略)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己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和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己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缺陷),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置保证金。(三)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原信息地址:请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