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石斛加工产品转让(一次降价) |
标的编号 |
N0122QT26011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9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8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
标的概况 |
存放地 |
安徽省马鞍山(略)
|
|
标的现状 |
1、本次转让的一批石斛加工产品,产品年份:2018-2023年;产品重量合计3,520,777.5克;检验检疫合格。具体规格型号如下:
|
序号 |
名称 |
年份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石斛花 |
2018-2023 |
克 |
1,233,243.00 |
|
2 |
干条 |
2020-2021 |
克 |
1,045,125.00 |
|
3 |
枫斗 |
无年份-2023 |
克 |
220,144.50 |
|
4 |
寸金 |
无年份-2023 |
克 |
352,080.00 |
|
5 |
边角料 |
2018-2023 |
克 |
670,185.00 |
|
合 计 |
|
|
3,520,777.5 |
2、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资产数量、重量、型号等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
|
转让底价 | (略)(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097423注册地:安徽省马鞍山(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告知 |
1、特别提示(1)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略)络动态报价。3、交易签约: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受让方应配合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与转让方无关。2、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移交工作;在上述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3、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割,由转受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协商延期交割事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略)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colspan="2">现场展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 )咨询。2、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竞买申请书,须签字盖章(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略)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略)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9月28日9:00:00至2026年10月9日9: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秒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doc 授权委托书.pdf 资料清单.pdf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杨经理((略)、(略))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略))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马鞍山(略)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