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监督站2026年下半年监督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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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4在网上发布:广州监督站2026年下半年监督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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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监督站


    2026


    年下半年监督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DZ-2026-02

















    1.


    采购条件

















    (略)对广州监督站


    2026


    年下半年监督检测项目(项目编号:


    JDZ-2026-02


    (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广州监督站


    2026


    年下半年监督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广州监督站


    2026


    年下半年监督检测分为


    2


    个标段:


    GZJC2026X-1


    标、


    GZJC2026X-2


    标。


    GZJC2026X-1


    (略)及深圳指管辖的项目(深江铁路工程、深汕铁路工程、珠肇高铁高肇段、珠肇高铁珠江段、漳汕铁路


    <


    广东段


    >


    工程、武梅铁路


    <


    广东段


    >


    工程、深圳西丽站及相关工程、合湛铁路


    <


    广东段


    >


    工程、瑞梅铁路工程、汕头广澳港铁路工程、汕头站及站区工程、合湛铁路


    <


    广东段


    >


    涉及即有线和引入枢纽部分工程、深圳东至笋岗动走线工程、深汕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预算费用


    613425


    (略);


    GZJC2026X-2


    (略)、长沙指及广州指管辖的项目(邵永铁路工程、铜吉铁路工程、长赣铁路湖南段工程、宜常铁路工程、益娄电气化改造工程、长赣高铁云贵厦联络线等工程、湘潭东铁路物流基地工程、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广州东站改造及广新五六线工程、长沙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广新五六线建设项目生产生活房屋工程等)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预算费用


    374165


    (略)。。




    2.2


    计划工期:


    1


    年。




    2.3


    采购范围:


    GZJC2026X-1


    (略)及深圳指管辖的项目(深江铁路工程、深汕铁路工程、珠肇高铁高肇段、珠肇高铁珠江段、漳汕铁路


    <


    广东段


    >


    工程、武梅铁路


    <


    广东段


    >


    工程、深圳西丽站及相关工程、合湛铁路


    <


    广东段


    >


    工程、瑞梅铁路工程、汕头广澳港铁路工程、汕头站及站区工程、合湛铁路


    <


    广东段


    >


    涉及即有线和引入枢纽部分工程、深圳东至笋岗动走线工程、深汕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




    GZJC2026X-2


    (略)、长沙指及广州指管辖的项目(邵永铁路工程、铜吉铁路工程、长赣铁路湖南段工程、宜常铁路工程、益娄电气化改造工程、长赣高铁云贵厦联络线等工程、湘潭东铁路物流基地工程、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广州东站改造及广新五六线工程、长沙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广新五六线建设项目生产生活房屋工程等)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


    GZJC2026X-1


    标、


    GZJC2026X-2


    标,


    2


    个标段。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


    GZJC2026X-1


    标、


    GZJC2026X-2


    标。





    3.1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




    ①


    检测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CMA


    ),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②


    检测人员应经过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1.3


    财务要求:具有近


    3


    年(


    2023


    年


    -2025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1.4


    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有近五年(


    2021


    年


    2


    月


    -2026


    年


    2


    月)完成过铁路工程实体检测至少


    1


    次的业绩。




    3.1.5


    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3.1.5.1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本次检测工作的能力。




    3.1.5.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或省部级协会颁发的检测培训合格证书,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


    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主持或负责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检测工作经历,无铁路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


    2


    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或省部级协会颁发的检测培训合格证书,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是授权签字人,


    8


    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担任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检测工作经历,无铁路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


    2


    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专业检测工程师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或省部级协会颁发的检测培训合格证书,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


    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程检测业绩,在本单位服务


    1


    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3.1.6


    信誉要求:近三年(


    2023


    年


    9


    月~


    2026


    年


    9


    (略)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


    >


    的通知》等的规定。




    3.1.7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的;




    (2)


    (略)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


    投标人法定代表、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


    (略)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参加磋商谈判申请,申请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最多在


    1


    个标段成交。













    4.


    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线上购买磋商文件,自行填写《磋商申请人登记表》(见附件一)后,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与法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


    (略)


    购买磋商文件,电子邮件经采购代理确认后(联系(略)

    (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磋商文件每套


    500


    (略)


    /


    标段,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略)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标段号。




    (略)




    �(略)

    (略)(略)




    (略)北京上地支行




    4.3


    本次磋商不接受邮购。




    4.4


    磋商采购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前须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





    )在门户首页中点击注册入口,在注册页面中填需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进入注册中心后,注册类型选择


    “


    企业注册


    ”


    ;注册方式选择


    “


    新注册企业


    ”


    ;注册身份选择


    “


    投标人


    /


    供应商


    ”


    ,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


    “


    系统管理


    ”


    (略)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在系统内


    “


    缴费订单


    ”


    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略)
































    5.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在


    广州(略)

    65


    号


    4


    楼会议室


    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略)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


    151


    号




    (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略)




    地址:广州(略)

    65


    号


    2


    楼




    (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6


    年


    9


    月


    24


    日





    (略)




















    附件一




    磋商申请登记表



























    磋商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略)



    联系方式






    姓名












    移动(略)











    固定(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


    1












    电子邮箱


    2












    项目名称












    拟投标包






    (分标包项目须填写该栏)






    (略)



    加盖单位公章










    (略)





    (


    签名


    )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备注




    (由采购方填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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