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瀚新花园56#4号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4在网上发布: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瀚新花园56#4号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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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盘锦(略)





    拍卖公告





    辽宁省盘锦(略)



    2026年10月




    25





    日

    10时至2026年10月




    26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




    (略)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盘锦(略)
    (






    一、拍卖标的:位于盘锦市





    兴隆台区瀚新花园

    56#4号车库




    ,建筑总面积为




    22.99




    ㎡,





    房屋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

    16层,




    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




    1





    层;不动产权证号(证明):辽(

    20




    22




    )




    盘锦市




    不动产权第




    (略)




    号,层高:约




    2.8




    米。






    [具体内容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电子版等(标的物介绍下方)及拍卖须知]。






    评估价:




    68970




    (略);起拍价:




    48279.00




    (略);保证金:




    4




    (略);增加幅度:




    5




    (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第三方网拍辅助服务机构

    (略)统一安排。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联系(略)

    (略)


    ,了解详细情况。



    特别提示:公告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

    1)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

    2)竞价规则: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略)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特别提示





    (

    1)


    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本公告的内容文字、照片和视频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2)如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

    3)本公告中拍卖标的物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在过户办证过程中,如不动产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不动产部门的数据为准。如有误差,买受人不得另行主张权利。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和税费负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权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确权裁定送达买受人后

    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权属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应负担的税费,并在缴纳完毕后7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原件,到本院办理税费退还手续。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及税费退还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该税费。




    如果涉及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竞拍前可向第三方网拍辅助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的过户登记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

    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七、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5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在竞拍开始的

    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




    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结束之日起

    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盘锦(略)





    (略)盘锦大洼支行






    账








    号:




    2(略)(略)






    行









    号:

    (略)1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如果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者已经在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的其他债权人可以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但需在本次拍卖流拍后

    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20日内将差价款全额缴至本院。如逾期不申请以物抵债,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十五、竞卖人如需抵押贷款的可与已签订纪要银行联系,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咨询银行,但需保证银行贷款最迟发放到法院时间为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时间。





    十六、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

    (变卖)法律规则;竞买特别提示、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承办法官(略)



    0427—(略)(李法官)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略)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拍卖信息同步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盘锦(略)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


    四


    日




















    标的介绍



    (略)台区瀚新花园56#4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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