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湖西路1号之一地下一层37车位的50%产权份额(变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4在网上发布: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湖西路1号之一地下一层37车位的50%产权份额(变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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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卖公告







    广州(略)


    2026年10月10日16时至




    2026年12月9日




    16时



    期间



    (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在广州(略)

    淘宝


    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略)




    ),现公告如下:





    一、



    分别


    变卖


    以下标的:
















    序号






    拍品名称







    建筑面积(㎡


    )







    变卖


    (略))






    (略))






    (略))及其倍数






    交付方式






    2







    广州(略)

    1号之一地下一层37车位的50%产权份额







    12.72






    20412






    2041






    408







    因本拍品为共有份额且不可以分割使用,故对该拍品的




    变卖




    不予清场移交,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







    龙门县永汉镇龙门富力南昆山温泉养生谷


    M2-1区2号楼2803房的50%产权份额







    92.67






    89204






    8920






    892






    重要提示:





    一、经调查,广州(略)

    1号之一地下一层37车位,由案外人李蓉使用,经向广州(略)





    二、案外人李蓉作为上述房产的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


    2026年9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略),办理优先购买权相关手续)同等出价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优先取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广州(略)

    1号之一地下一层37车位的小区业主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必须应于2026年9月28日前携带物管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略)买权人竞得。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400-822-2870







    (略)


    400-658-582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因无法进入标的物室内,故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本院及本院以外其他法院的在编干警和聘用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均不得参与本次司法






    变卖






    的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违反者,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由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



    特别提示:




    1、


    变卖


    标的交易及过户按


    变卖


    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自行向


    变卖


    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本院不予准许。


    变卖


    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凭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成交确认书向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并于房产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须(略))。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或虚构购房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


    、


    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收到




    变卖





    成交裁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


    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


    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


    、买受人逾期未交纳变卖尾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6、



    现




    上述




    该房产




    均为




    未腾空,被执行人




    或占用人




    继续占有使用该房产期限至该房产经变卖或以物抵债并送达相关裁定之日,期限届满前,买受人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请自行与房屋使用人协商交付事宜。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占用人仍然占用该房产,由买受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






    六、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


    请


    在



    变卖成交后


    3日内全部



    缴纳


    。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广州(略)



    (略)63



    )。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


    2025)粤0111执恢911号。








    八


    、其他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略)广州分行








    (略)

    (略)、(略);胡经理(略)






    (略)广州白云支行








    (略)

    (略)、(略)、(略)






    (略)空港经济区支行








    (略)

    (略)、(略);吴经理(略)、(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法院咨询(略)

    020-



    (略)












    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标的介绍



    广州(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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