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揭市自然资让[2026]7号)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4在网上发布: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揭市自然资让[2026]7号)。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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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公告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揭市自然资让[2026]7号)


    揭市自然资让[2026]7号 2026年09月24日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D(略)


    宗地总面积:


    254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揭阳(略)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供电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供电用地


    2541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略)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146


    起始价:


    (略)


    加价幅度:


    (略)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略)/亩。
    (三)该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规设〔2026〕第25号)规定执行。
    (四)该宗地附带项目建设方案出让,竞得人原则上按照《桂岭镇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施本宗地建设。
    (五)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
    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规划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工建设。
    2.竞得人开工后12个月内建成投入使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同时竣工。
    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六)竞买人须根据上述内容提供相关的材料,并接受监管。
    1.该地块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竞得人须于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和揭东区人民政府签订《JDR(略)号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监管协议书模板见附件)。
    2.须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3.未签订监管协议书的,不得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七)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八)凡在揭阳(略)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经核实,竞买人存在上述行为的,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九)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和参与竞买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JD(略)号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竞买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竞买人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26日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26日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6日 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26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D(略)

    号地块:

    2026年10月14日 08时30分

    至

    2026年10月28日 10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起5分钟内,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以此点为准)。
    (二)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 (略)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规划条件、监管协议书模板、设计方案、公告、竞买须知、合同样本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具体操作详见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土地与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
    (三)改变用途的违约责任。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其他违约责任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四)竞买人报名时应交纳宗地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或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略)直接与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成交原则:
    1.采用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为无底价方式出让,由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略)。
    (八)成交后,由揭阳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根据费源信息开具缴款通知书,缴款人(竞得人)依据缴款通知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费;缴费完成后,税务部门为缴款人开具缴款凭证。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国库,保证金抵作合同定金,定金数额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不足部分须于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超过部分抵作地价款,成交价款余款由竞得人直接缴入国库。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东、临江北路北

    联
    系 人: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略)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略)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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