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联勤指挥中心大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01在网上发布: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联勤指挥中心大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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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略) JG2026-13427
    广州(略) 发布时间:2026-09-01 00:00


    广州(略)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03-04-01-619894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略)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略)
    标段名称 广州(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坑口村以西,花溪路以东,浣花路以南地块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略)
    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
    工期(交货期) 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
    (略) 386.44728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一般公共建筑:(1)14~28层;(2)跨度24~36m(轻钢除外);(3)单项建筑面积1万~3万㎡;高耸构筑物:高度70~120m。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略)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1)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略)(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或(略)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档案内上传件的,信用管理平台上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点的信用档案取自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略)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对投标人业绩不设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略)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9-0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1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1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略)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9-21 10:00:00 开标地点 第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略)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略)
    招标人(略) 邓先生 联系(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 广州(略)
    招标代理(略) 吴敏丹 联系(略) (略)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略) 联系(略) (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略) (略)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相关附件:
    广州(略) 5.合同模板-广州(略) 5.招标文件-广州(略) 5.招标公告-广州(略) 5.招标公告-广州(略) 9.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8.资金来源证明.pdf
    7.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6.招标文件确认函.pdf
    5.招标文件-广州(略)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pdf
    5.合同模板-广州(略) 4.招标人声明.pdf
    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委托书.pdf
    2.招标申请函.pdf
    5.招标公告-广州(略) 5.招标文件-广州(略) 相关附件:
    原信息地址: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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