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河北正茂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河北正茂燃气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正茂燃气销售有限公司54%股权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1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14在网上发布:(破)河北正茂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河北正茂燃气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正茂燃气销售有限公司54%股权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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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详情





    (略)54%股权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破产程序:清算  | 
    (略)管理人 | 
    监督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26.09.14 12:06:53
















    (略)




    管理人关于拍卖




    (略)持有














    (略)54%股权




    的公告











    (略)管理人将于20


    26


    年


    09


    月22


    日10时至20


    26


    年


    09


    月23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现公告如下:











    一




    、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


    标的系管理人


    依


    法


    独立履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


    25条6项


    的


    职责


    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


    人财产


    。










    2


    、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交付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请自行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略)持有的




    (略)




    (略)成立于2017年8月9日;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经营;天然气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管道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起拍价:


    463,856.46




    (略),保证金:




    150,000.00




    (略),增价幅度:




    1,000.00




    (略)。













    注:


    (略)提供的证明资料有限,可能导致股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瑕疵、缺陷和风险,实际情况买受人应自行核查确认。










    3、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竞拍开始


    前


    1个工作日


    与管理人联系((略)

    李律师,


    联系方式:


    (略)


    )。













    三




    、




    竞买人条件:













    1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


    竞


    拍


    开始


    前


    3


    个工作日


    内


    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


    处


    办理交付


    或


    权属


    转移


    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




    、优先购买权人













    1


    、


    截止


    本


    公告发布之日,优先购买权人为:



    陈洪军、瞿海林



    。










    2、


    优


    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


    竞拍开始


    前


    3个工作日内


    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


    、优先购买权人如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


    须于


    竞拍开始


    前


    3个工作日内


    将相关委托手续及相关资格文件交至管理人处,经管理人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由此引发的丧失优先购买权等后果由委托人及受托人自行承担。











    五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




    、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




    、税费及




    其他费用




    承担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




    、保证




    金和




    余款支付











    1


    、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


    破产强清平台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


    本标的物买


    受人


    原锁定的保证金


    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


    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


    账户


    。










    拍卖余款请在



    拍卖成交后




    3




    日内



    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











    九




    、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


    5


    个工作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管理人


    (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发展大厦1538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管理人对必要的手续提供协助。











    十、




    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二




    )




    管理人未获得




    (略)




    相关财务账册、电子账套、公章、证照等材料,竞买成功后,管理人无法移交任何与




    (略)




    有关的材料,竞买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解除合同等责任。














    (




    三




    )标的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




    工商登记注册持股比例对应的注册资本金




    确定起拍价。














    (




    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




    五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破产强清




    平台将在




    管理人后台




    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但不进行公示。














    (




    六




    )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




    人




    发布的拍卖须知。














    (




    七




    (略)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因相关规定或法院限制导致股东身份及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执行不能等等)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拍卖过程中产生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的,拍卖人/管理人/




    廊坊市




    中级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保证。













    (


    八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管理人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


    九


    )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相关说明可查看:










    管理人咨询(略)

    (略)










    淘宝


    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


    二六


    年九


    月十四


    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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