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西二街14号1706房产__挂牌期满日期:2026-09-2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15在网上发布: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西二街14号1706房产__挂牌期满日期:2026-09-2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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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标的(略) 项目编号GR2026CQ(略)
    (略)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2026-06-2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9-20
    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略) 资产类型
    招租方承诺本招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租赁,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项目名称
    标的(略) 坐落 -
    楼盘(略)(略)
    租赁期限(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免租期 -
    租金递增方式 -
    招租用途 -
    产权证号 -
    楼层 -
    结构 -
    房屋证载用途 -
    招租面积(㎡)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否
    移交时限 -
    是否存在租赁 否

    (略)
    (略)代理律师于2026年1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答辩状》,现仍处于审查过程中。3.本次转让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转让方自全额收到交易价款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室内可移动物品的清理。
    标的踏勘(略) 联系(略) 招租方简况
    转让方(略)(略)
    (略)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略)上报名操作指南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取得方式为司法判决等)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6.转让方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房产。标的移交前(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暖气、罚金、滞纳金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权属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广东省广州(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略)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产权交易分中心产权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略) 联系(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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