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15在网上发布:南京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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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7: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1103


    预算金额


    (略)



    (略)


    项目(略)

    钮驰


    项目联系(略)

    (略)


    采购单位


    南京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钮驰



















    项目概况





    南京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JSZC-320100-JCEC-C2026-035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09-2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JCEC-C2026-0354





    项目名称:

    南京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略)





    最高限价(如有):

    (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医养中心食堂全委托管理服务,服务康养、医务、劳务人员,全年提供三餐。成交方负责食材采购、餐食制作、场地保洁、人员管理,落实老年适配餐及特殊膳食。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应按政府采购信用承诺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8 09:30

    (北京时间)




    (略)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8 09:30

    (北京时间)




    (略)
    南京(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标段”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详见第六章附件十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根据宁财购通

    [2021]5

    号文规定,属于该文件列明的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仍需提供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





    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尚在


    处罚


    有效期内;




    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


    “新





    CA





    办理指南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





    CA





    绑定。





    CA





    (略)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首次(略)

    “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略)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略)

    (略)

    联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略)


    单位地址:南京(略)

    (略)

    联系(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附件:


    JSZC-320100-JCEC-C2026-0354采购文件.doc












    JSZC-320100-JCEC-C2026-035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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