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413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10号(1150平方米)商网出租(租期1-3年)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15在网上发布:(2026)2413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10号(1150平方米)商网出租(租期1-3年)。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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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2413辽宁省朝阳(略) 2026-09-15

    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GR2026LN(略)
    (2026)2413辽宁省朝阳(略)
    其他资产
    (略)
    (略)
    10 天
    2026-09-15
    网络竞价
    1、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剩余租金自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交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沈交所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承租方逾期不签合同,不按期交付首期租金,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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