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大龙堡村龙凤大道3幢1-14号(变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15在网上发布: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大龙堡村龙凤大道3幢1-14号(变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变卖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将于


    2026


    年


    10


    月


    2


    日10时至2026年


    12


    月


    1


    日


    10


    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主页网址:





    ),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大龙堡村龙凤大道




    3




    幢1-




    14




    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




    3.06




    平方米)








    评估价:




    1




    62300




    (略)




    ;




    变卖




    价:




    1




    10364




    (略)




    (预缴款)




    ;保证金:




    1




    1




    000




    (略)




    ;




    增价幅度:




    1




    100




    (略)




    。








    二、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


    展唐助拍


    ”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



    展唐助拍


    ”

    统一安排),联系(略)





    400-819-9090


    或




    (略)
    “


    展唐助拍


    ”

    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


    “



    展唐助拍


    ”

    自助预约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略)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


    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面积差异在3%以内,多不退少不补!以实测为准。








    五、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数额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展唐助拍”将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












    六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


    5


    日


    17:00


    时


    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不


    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




    三




    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略)



    62326(略)556







    2

    、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



    依照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

    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略)


    400-819-9090



    或(略)
    “


    展唐助拍


    ”

    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


    “



    展唐助拍


    ”

    自助预约看样。







    过户、办证事宜由

    “




    展唐助拍




    ”

    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略)








    400-819-9090




    。











    法院监督(略)

    0856-


    (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400-822-2870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


    二


    六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标的介绍



    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大龙堡村龙凤大道3幢1-14号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