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后10个日历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详见租赁合同。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
租赁期限
|
5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 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 (略)站( (略))竞价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略))竞价黑名单,并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5.(略)站(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7.铺面状况确认书;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 个人身份证; (略))竞价黑名单,并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4.(略)站(
5.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6. 铺面状况确认书;
7.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铺面状况确认书、承诺文件、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业态准入分级管控要求;一般业态:商务办公、超市、银行、美发、药店、汽车美容、酒类、茶叶、咖啡、通讯、五金、服装、百货等,按常规标准审核;高危业态:托育、棋牌、教育培训、网吧、娱乐、物流分拣、餐饮等,属于安全风险较高的经营类别,除通用承租条件外,承租方须额外向出租方提供详细的安全运营方案、消防专项预案。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明确申报拟经营业态,严禁私自变更经营业态。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如需调整业态,须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对调整后的业态合规性、安全性审核同意,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变更;未经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4、承租方没有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的权利。
5、每个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不低于3个月的租金,后续租金原则上按3个月支付一次,且缴纳时间需提前5天,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6、相关税金由出租方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随租金据实收取;承租方承担该场地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及从事经营活动应缴纳的税和费等相关费用;政府部门因承租方使用经营该场地而收取的一切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
7、若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租金,将收取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未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核计。
8、若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提起法律诉讼,且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是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累计时长达到2月以上;二是在连续12个月内(或1个租赁年度内),承租方累计出现3次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行为。
9、如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无法完全抵扣所欠的租金及费用,出租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回剩余所欠费用。
10、若因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或双方协商一致及其他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按照以下规定履行清退及交付义务:
(1)承租方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0日内,将租赁场地及出租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交还,并负责将场地内所有物品、设备及装修(包括可移动与固定部分)清理完毕,使场地恢复至租赁前原状(合理磨损除外)。
(2)若承租方未能按期完成清退及交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时月租金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清退,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3)清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承租方抛弃物,出租方可自行处理。
(4)如合同系协商一致解除,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清退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及出租方其他损失,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应差额。
11、合同终止后,剩余租金的处理方式如下:
(1)若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2)若因出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租金计收至承租方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之日止。出租方应在承租方完成场地交还手续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已预付(如有)的终止日后对应期间的租金。具体退还规则为自出租方发出终止通知的当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自下一月份起尚未发生的租金不再计取;出租方已收取的下一月及后续月份的租金应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必须按照所从事行业管理要求自行办理承租商铺在消防安全、工商、税务、市政等所有与经营行为有关的手续,尤其是特种行业的须取得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及经营。
13、承租方作为实际使用及管理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因未履行主体责任引发的后果承担责任。
14、出租方有权开展现场安全巡查,承租方应予配合;如发现安全隐患,承租方须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累计3次逾期未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5、(略)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16、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7、南宁(略)
|
保证金详
细情况
|
(略))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2日17:00:00
|
交纳注意事项
|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略)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 号
|
8(略)(略)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铺面状况确认书
4.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