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六圩污水处理厂4.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1在网上发布: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六圩污水处理厂4.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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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1)投标函 (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 公章)(应提供由 社保 部门出具的 2026年 6 月-2026年 8 月 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 提 供 2026年 6 月-2026年 8 月 三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7) 供应商 提供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月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 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 供应商 承担的) 业绩认定标准:单项装机容量为3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并网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为设计业绩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并网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略)站( :杨小新、陈静云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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