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人民法院关于奎屯市恒乐园13幢221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1在网上发布:奎屯市人民法院关于奎屯市恒乐园13幢221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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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奎屯市


    人民法院




    关于



    奎屯市恒乐园


    13幢221号房地产



    的


    拍卖公告










    奎屯市


    人民法院将于


    202


    6


    年


    10


    月


    27


    日


    14



    时至


    202



    6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止(延时的除外)


    在


    奎屯市


    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奎屯市



    人民法院,网址:








    一、拍卖标的:



    奎屯市恒乐园


    13幢221号房地产



    ,建筑面积:


    88.54


    平方米;标的物总层数


    6


    层、位于第


    2


    层;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户型:


    三


    室


    两


    厅


    一卫


    ;建筑朝向:南北朝向;建筑结构:


    混合


    结构;规划用途:住宅;


    不动


    产权证(


    证明)


    :



    奎屯市房权证奎字第


    (略)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奎屯市


    人民法院查封。





    标的物北至铁路沿线、南至红河北路、西至南一路、冬至迎宾大道;区域内有奎屯国贸购物中心、金鼎广场、奎铁公园、帝锚


    ·热岛乐园、奎屯仁慈医院,有奎屯(略)




    起拍价:


    205413


    (略),保证金:


    2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



    6


    年


    9


    月


    21


    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标的现处在租赁期间,未签租赁合同,租赁人口述,租赁期至2027年5月1日,




    因部分当事人(略)

    5日视为已通知。






    六、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


    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依照有关行政法


    规定处理。因此竞拍需谨慎!备注:该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及文字资料仅作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及详细请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


    6


    年


    10


    月


    20


    日前


    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


    202


    6


    年


    11


    月


    7


    日


    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


    奎屯市


    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奎屯市支行营业部



    ,�(略)

    (略)(略)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略)

    15



    (略)0


    (


    张


    主任)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






    )”上查询。




    奎屯市


    人民法院





    二〇二


    六


    年


    九


    月


    二十一


    日









    标的介绍



    奎屯市恒乐园13幢221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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