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联社】旧龙溪路三角位商铺#龙溪西路11号(旧龙溪中路三角位6号)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2在网上发布:【海北联社】旧龙溪路三角位商铺#龙溪西路11号(旧龙溪中路三角位6号)。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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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海北联社交﹝2026﹞00019号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网址: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广州(略)

    4.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略),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6.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线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略)

    一、交易项目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旧龙溪路三角位商铺#龙溪西路11号(旧龙溪中路三角位6号))。


    (二)交易资产类型:(商铺)。


    (三)不属于农用地。


    (四)交易资产坐落位置:广州(略)

    (五)交易资产面积:42平方米,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42平方米,证载面积:  /   平方米,临时建筑面积:0平方米,空地面积:0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1个。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商铺)。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退租闲置)。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广州(略)

    (二)交易方式:线上竞投。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略)/月起。


    (略)/月/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收取,每期的当月1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无)。


    (略)),在2026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略)(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半年租金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转经济联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五)租赁期限:5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限会根据具体交易时间和实际交付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 无拖欠本联社租金的自然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九)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竞价人可参与本次交易中,其所交纳竞价保证金相对应标准的交易标的的竞价竞投,一份竞价保证金只能报名和竞得一宗交易标的。


    (四)合同签订后满半年才能申请转让;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共为成交价半年租金计算;


    (六)本次交易采取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可(略)址:


    (七)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略)人在现场抽签日不参与抽签,或最终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均视为违反规则,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取消其竞投资格。


    (八)竞得人须(略)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出租方没收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九)竞投人须提前准备好网上竞投交易相关设备,并保持网络稳定,若竞投人由于设备、网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竞投交易的,由此产生所有的责任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十)竞投人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若竞投人确定为承租方的,竞投人凭成交确认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在约定期限内到荔湾区海北联社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  


    (十一)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商铺、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商铺,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等情况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商铺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十二)本次交易标的物业(土地、商铺、厂房、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构筑物等)已经纳入海北旧村更新改造范围,如海北旧村更新改造收回该物业(土地、商铺、厂房、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构筑物等),出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30日期限到后,双方合同解除,承租方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物业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承租方逾期未交回承租物业的,出租方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并有权按原租金(包含管理费)标准的2倍向承租方收取场地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对物业及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进行处理,并无需作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十三)海北联社出租物业不负责维修和保养。海北联社属下物业新旧承租方自行交接,且新旧承租方没有装修期、免租期。


    (十四)本次交易各标的物租赁期限会根据具体交易时间和实际物业交付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十五)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由此产生问题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解除合同。


    (十六)该资产暂未查有相关手续,出租使用不得改、扩、建,如卫星影像变化产生卫片图斑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如导致租赁物业整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而被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强拆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罚款、经济赔偿等费用。


    (十七)该物业不得涉及经营布匹加工、布匹仓库和垃圾回收站。


    (十八)本次交易标的如需转租和分租的,承租方必须向本联社提出申请。经联社议事决策后,提交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才可办理转租分租手续。集体资产的转租分租须遵循“六禁止”原则。(即1.审批实施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2.已依法批准征地、土地收储范围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3.已纳入经济联社留用地、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4.经街道审批采取临时租赁方式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转租分租;5.集体资产未经街道、经济联社审查同意一律禁止转租分租;6.集体资产在转租分租经营期间一律禁止再次违规进行转租分租,防止“三房东”问题发生。)如承租方违反转租分租“六禁止”原则,本联社视承租方违约。


    (十九)最终解释权归海北经济联社所有。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


    报名人请于2026年9月23日9:00至9月30日上午12:00前通过广州(略)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报名人可以在(略)

    (四)审查通过的,再次(略)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略)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略)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6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广州(略)

        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线上报名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分别转账。(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略)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略)手续。


    非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超时而失去交易报名资格的,造成报名人产生的损失由报名人本人自行承担,若报名人因此向交易机构投诉,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6年10月9日09:40-09:59(略)

    交易开始后,竞投人可(略)址:


    七、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线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略)

    (二)线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略)

    (四)线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线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线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线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略)

    八、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交易服务机构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得人须(略)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权属人、合同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九、联系方式


    权属人:广州(略)

    (略)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略)

    联系地址:广州(略)

    (略)

    监督机构:广州(略)

    监督(略)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海龙街海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略)

     


    附件:合同样本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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