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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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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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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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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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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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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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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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使用情况等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标的交货价格,不含拆除、运输及其他费用,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拆除搬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广西交易所集团、转让方将按照规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与广西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搬运,搬迁押金不计息退还。
5.受让方付清全部费用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6.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拆除搬运工作,拆除搬运时间自交割之日起5日内完成,费用、安全及环保自理。受让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每逾期一日,按本次成交金额的10%处罚(在搬迁押金内扣除),超过5日仍未能搬迁完毕的,搬迁押金不予退回。如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拆除搬运清场工作、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则搬迁押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7.设备拆除时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均由受让方负责清理,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如受让方需现场进行拆卸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拆解处理,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且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搬迁押金。
9.本次交易价款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专用账户结算。
10.意向受让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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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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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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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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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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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场勘察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勘察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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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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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本次转让设备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可使用性,请各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附件”中的文件等有关材料。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状况及数量、使用情况等以勘验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使用情况等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
4、其他约定详见资产转让合同及搬迁协议。
5、南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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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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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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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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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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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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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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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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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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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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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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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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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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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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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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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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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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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搬运,搬迁押金不计息退回。
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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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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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资产转让合同
3、搬迁协议
4、现场勘察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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