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39号楼7层2单元708号房产及朝阳区幸福二村38、39、40号楼地下车库-2层3187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伊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39号楼7层2单元708号房产及朝阳区幸福二村38、39、40号楼地下车库-2层3187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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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川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伊川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

    (略)址:



    /

    11

    ),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北京(略)
    39

    号楼

    7

    层

    2

    (略)

    708

    号房产及朝阳区幸福二村

    38

    、

    39

    、

    40

    号楼地下车库

    -2

    层

    3187

    号车位。




    起拍价

    :(略).07

    (略),保证金:

    470000

    (略)

    ,

    增价幅度:

    23000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此标的本院暂不组织统一预展看样

    ,

    意向竞买人请前往周边走访了解


    。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




    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




    ,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




    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竞买人必须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并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略)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不予办理过户、交付等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本调查表、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标的信息。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者截取部分系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均与法院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暂不具备过户条件的房屋,未来过户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先行了解

    ,

    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已了解并接受欠费现状

    ,

    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询问,与拍卖人无关。




    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户名变更等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缴纳方式

    :

    原权利人承担的相应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

    买受人自收到成交材料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

    (

    被执行人

    )

    已缴纳税

    (

    费

    )

    票据

    ,

    经本院审查后

    ,

    依法退还其垫付的应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的税费

    ,

    逾期本院执行部门不再受理。







    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前


    与本院联系。







    八、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略)伊川城西支行,�(略)

    955883(略)97


    )







    注:以上账户是缴纳尾款账户,请勿将保证金直接打入此账户,若参与拍卖,请(略)该拍品下方点击“报名交保证金”进行参拍。





    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略)



    我的淘宝-




    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特别提醒:若选择支付宝支付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

    7

    天内完成,逾期支付宝将自动关闭支付尾款端口。





    3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




    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三、



    依照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略)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拍卖操作、流程咨询(略)
    (略)((略))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

    :

    00,

    下午

    14:30-18:00

    )






    法官(略)
    (略)

    (崔法官)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

    :

    00,

    下午

    14:30-18:00

    )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伊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标的介绍



    北京(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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