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17台江淮HFC5031XXYEV41轻型厢式货车标的10:皖ADH3793出租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17台江淮HFC5031XXYEV41轻型厢式货车标的10:皖ADH3793出租。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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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机构
    项目附件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略)
    标的(略)(略)17台江淮HFC5031XXYEV41轻型厢式货车标的10:皖ADH3793出租
    出租底价 (略)/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0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9-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5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略)(略)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5700X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徐国伟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资产概述
    (略)17台江淮HFC5031XXYEV41轻型厢式货车,分为17个标的,出租标的无抵押、质押。
    (略)/年(车辆年审费用、交强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除此以外的驾驶员工资、保养费、维修费、商业险、充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标的租赁期为1年,实际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标的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按实际成交价计算3个月的租金(不计息)。
    3、承租方须在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首期租金与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以后每期租金,承租方应在每个季度30日前支付每期应付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车辆租赁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日内,承租方结清全部费用且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时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状况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成交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申请承租登记前须根据标的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出租标的停放在合肥市繁华大道与天津路交口江淮重工基地内。
    (略)拟资产出租涉及的17辆纯电动帅铃i3租金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信德评报字【2026】第Z00241号【AH】)。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车辆的状况及使用等相关政策,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不得代办、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略)17台江淮HFC5031XXYEV41轻型厢式货车出租明细表》披露的为准,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车辆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值为准,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对出租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4、出租标的不得用于储存、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标的整体转租、分租、出借给第三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将出租标的转租第三方,转租的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出租标的《车辆租赁合同》的届满日期。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维修工作,出租标的的车辆年审费用、交强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除此以外的驾驶员工资、保养费、维修费、商业险、充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商业险、第三者责任的风险、乘客险,及附带民事赔偿等全部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和年检,要定期对车辆轮胎进行更换,轮胎要保证绝对的行驶安全。承租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标的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标的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略)不予理赔部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标的车辆使用中的自然损耗、维修保养、更换泵管、使用油品等,租赁期限满后不得以交付前存在的车辆损耗为由要求出租方另行支付费用。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对出租标的妥善保管,并按照标的车辆维保要求定期维保,配合出租方保障标的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承租方负责对标的车辆例行维保,不得擅自变动、添改标的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标的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大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12、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标的车辆出现违章罚款、交警查车、路政查超载、城管等交通违法情况等,由承租方承担损失并处理相关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1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或提出延长租赁期限。如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出租标的后租期不足1年承租方即要求提前解除本标的《车辆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4、需现场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略)址:
    (略)章程,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承租的批准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意向承租方(略)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意向承租方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4、确定为承租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租赁合同》。
    5、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车辆租赁合同》的约定结算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6、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车辆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9-2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首期租金与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略)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略) 吴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略) (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略)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略)17台江淮HFC5031XXYEV41轻型厢式货车出租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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