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珠峰宾馆朵森格路南段项目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拉萨珠峰宾馆朵森格路南段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拉萨珠峰宾馆朵森格路南段项目
     




    (略)
     



    (略)




    距报名结束: 17天 00时 46分 29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6-10-19 14:30:00
    竞价结束时间:2026-10-19 16:30:00



    资产包编号: RTLF-ZLZCB-(略)
    所属区域: 西藏自治区拉萨(略)
    报名结束时间: 2026-10-15 12:00:00

    (略)
    发布时间: 2026-09-28 09:36:44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10-16 12:00:00
    是否强制踏勘: 是


    起拍价:
    (略)/首年

    保证金:
    (略)

     


    竞价说明:

    (略)
    限时竞价时长: 5分钟

    最少参与人数: 3

    租赁期限: 5年
    (略) 联系(略) 年租金递增方案: 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竞价流程




    注册


    报名


    交保证金


    竞价出价


    结果公示


    合同洽谈



    标的详情
    竞价公告
    特别公告
    竞价须知
    评论(0)



    标的详情1


    标的物编号:
    RTLF-ZLBDW-(略)

    标的物名称:
    拉萨珠峰宾馆朵森格路3420C号土地

    标的物类型:
    土地

    土地面积:
    1433.74平方米

    标的物所在地:

    西藏自治区拉萨(略)
    标的物描述:

    /

    (一)竞价方资格要求:
    1竞价方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2竞价方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经济实力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竞价方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4竞价方具有履行所承租项目业态的条件,企业营业范围所需具备业态要求相对应。
    5竞价方(略)
    6竞价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竞价方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8.竞价方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询价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整以上。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三)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价方须文件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四)重要提示
    1.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等于底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2竞价方(略)后,再签署正式合同。
    3对于报名成功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报价的单位,1年内不得参与全集团其他项目招租,多次报名且未报价的,视情纳入黑名单
    (五)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人。
    (略)
    (略) (六)业务监督
    投诉部门:纪检工作部
    (略) 联系方式:(略)

    (略)朵森格路招租文件.pdf

    (一)招租文件的获取
    请(略)址: 
    (二)报名程序
    请(略) (三)报名审核
    1.竞价人需(略),审核通过后,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保证金缴纳,方能参加竞价。
    2.竞价人需(略)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招租人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招租人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3.对于报名通过审核但未缴纳保证金或(略)且未报价的,视情纳入黑名单。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1.竞价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
    2.竞价人(略)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五)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也可与招租单位协商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2.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六)其他:
    竞价人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略)
    第一条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资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告,电商平台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价者,即表示已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所有公布的信息均不得作为竞价决策的基础,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及招租公告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负。
    第三条 竞价人参与竞价应当遵守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竞价人参加由电商平台组织的资产租赁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竞价人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略) 第六条 竞价人注册平台后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电商平台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竞价人本人行为,因竞价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第七条 网络竞价中,竞价人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 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
    第九条 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提前下载谷歌浏览器,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略)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第十条 竞价的终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终止、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电商平台有权做出终止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
    第十一条 报价方式及规则 竞价人通过资产租赁网络竞价模块可(略)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第十二条 竞价人应(略)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手续如下:竞价人在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自行(略) 第十四条 竞价人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电商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五条 竞价人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缴纳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第十六条 交易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也可与招租单位协商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二)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
    第十七条 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没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0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第十八条 如竞价招租项目公告时间内报名人数不足3人,项目自动转入第二阶段招租,自动延长招租公告10日(涉及春耕秋种农时的农业项目可延长5日)。(略)的,以出价价格作为成交价格。
    第十九条 对于报名成功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报价的单位,1年内不得参与全集团其他项目招租,多次报名且未报价的,视情纳入黑名单。
    本须知适用于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所有。原信息地址:请点击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