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22103号)标的4:六景东站、南宁南站45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分批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2026年第22103号 )
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分批转让项目 -
标的4:六景东站、南宁南站45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分批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2026年第22103号 )
标的4:六景东站、南宁南站45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分批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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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DL2026ZC005606
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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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26DL(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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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923,648.75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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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2026-09-28
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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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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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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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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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略)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分别(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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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1、公告期内提前1天预约,预约成功后,现场踏勘(略)
2、该《现场踏勘确认函》为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要件之一,未经转让方盖章确认,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登记。
3、每家意向受让方最多委派1名工作人员进厂踏勘,每1名工作人员仅能代表1位意向受让方参与踏勘。
现场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应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爬,以免磕碰、刮伤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若出现磕碰、刮伤或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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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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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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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5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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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成新率
其他信息录入
披露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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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略)出具的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6)11016号)等大连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实际交易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税率2%,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状原地移交,后续运杂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负责后续转运,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与各路局及车站联系,按照各路局及车站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将转让标的转移完毕,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责任及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4、评估报告显示:
(1)截至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的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均处于闲置状态,且未按时进行维护保修,已过检修期,目前无法达到上轨运行技术标准。本次在评估净值的基础上单独考虑扣减了相关维修费用确认评估值,即评估结论考虑了后续维修的影响。上述维修费用仅局限于评估人员现场观察并结合企业专业人员根据企业近期送检车辆的维修费用报价进行预估。
(2)本次评估范围的761辆L18型散粮车为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制造时间为2000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25.16年,目前已超过国铁集团规定的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允许上国家铁路运行的经济使用年限,已不能再进入国家铁路运行,提醒报告使用人关注。
(3)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分布于不同的铁路局和路段,经与企业核实,委托评估设备设定现状原地移交,后续运杂费由购买方承担,故评估不考虑移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后续处置移交方案发生变动,该报告不能直接使用需重新进行评估。上述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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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略)站(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略)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略)、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略)761辆L18型铁路有盖粮食漏斗车分批转让项目:挂牌交易明细表》。
4、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2)已经委派相关人员按时参与现场踏勘活动,已经对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包括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已经对转让方现场讲解及相关约定充分知悉并表示同意,在充分了解、接受、知悉、同意的基础上选择参与本次标的资产的受让。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章确认大连产权交易所发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正式签订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本次交易并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6)同意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接单》并办理提货相关手续。
(7)同意在签署《资产交接单》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接受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状原地移交,后续运杂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负责后续转运,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与各路局及车站联系,按照各路局及车站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将转让标的转移完毕,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责任及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略)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范围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交割清运或其他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1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涉及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事项,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12)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受让方将标的资产运离所在铁路车站,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13)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受让方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4)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7、[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结束,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9、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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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略)
赵先生
项目咨询(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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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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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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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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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审核级别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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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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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让权情况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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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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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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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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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签章确认大连产权交易所发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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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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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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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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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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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大交所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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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结束,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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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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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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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8135XY
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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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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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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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国有
是
是否联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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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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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北良港9层
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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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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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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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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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
(略)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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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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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金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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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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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普女士
报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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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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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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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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