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头大楼招租公告[招租中]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新村头大楼招租公告[招租中]。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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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村头大楼招租公告[招租中]
    2026年9月28日




    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社集体经济组织
    新村头大楼出租电子竞投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略))
    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社集体经济组织定于2026年10月26日9:30对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社集体经济组织的新村头大楼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略)
    资产编号

    (略)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新村头大楼

    ZC-440(略)4-00012

    004

    约1849平方米

    约1849平方米

    (略)/月

    铁塔路2号

    商铺

    商业(商铺)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社集体经济组织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10年。
    2、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递增10%。
    3、租金收取方式: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20日交付当期租金。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1)截至本次交易报名时竞投人未拖欠增城区辖区内各农村集体的租金或承包款。(2)没有拖欠东华村、各社的款项的记录(在造成合同违约前能自觉缴清的情况除外)。(3)没有正在被法院执行的案件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租金不含税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2、租赁期间,若遇到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且不负违约责任:(1)如村、社集体建设需要,则甲方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收回租赁物业,甲方无需向乙方作出经济补偿或赔偿。物业自收回之日起,停收租赁费。甲方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六个月内清理、搬迁完毕,将租赁物交回给甲方,甲方在乙方交齐所有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即退回保证金给乙方;乙方逾期处理的,视为乙方放弃在租赁物内的一切机械设备及物品,甲方可自行收回的租赁物,清理租赁物内的一切机械设备及物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金扣除清理费用后退回给乙方。(2)如乙方退出物业,须提前四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交还租赁物业时,乙方须缴清水电费、租赁费和其他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略)/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略)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现金存入、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略) 4、银行�(略) 5、(略) 6、竞投意向人必须(略)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略)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租金,应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0.5‰计算违约金。
    四、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可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5日9:00至11:30或14:30至17:00到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社集体经济组织咨询。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略)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略)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略)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略)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重点提醒:
    (1) 请认真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不符合竞投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如若报名后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且没收交易保证金。
    (2) 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6年10月26日9:30前(略)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若竞得人在2026年11月5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社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略)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社集体经济组织
    (略)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略) 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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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材料
      >  1.项目交易方案:交易方案资料  2.项目合同样本:合同附件资料  3.资产现状实拍图纸:资产现状图及四至图  4.竞投人须知:竞投人须知(参考模板)  5.竞投人邀请函:竞投邀请函(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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