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原外贸公司大楼149-3房产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原外贸公司大楼149-3房产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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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大楼149-3房产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联合出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大楼149-3房产

    DSCQ202630B(略)

    挂牌价格

    (略)/月

    挂牌价为为首年月租金底价。租金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3-17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0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资产数量
    出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略)大楼149-3房产,建筑面积约37.10㎡。
    (略)大楼其他楼层共用一本不动产权证,无单独产权证。

    上述租赁标的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布局和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租金及递增方式:首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后续每年月租金从第二年(含)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租赁用途(业态布局):租赁标的证载用途为办公,不得经营高污染、高噪音等扰民行业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4.免租期: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免租期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租赁场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按季度缴纳租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后3日内缴交首季度租金。之后,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6.履约保证金(押金):以实际成交价的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略)
    (略)MA8U352CXB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略)
    福建 福州市
     平潭县
    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盛林庄1-1号

    5,000 万人民币
    林明

    农业

    中型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略)

    (略)MA335BKT74

    (略)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略)2026年第2次总经理办公工作会议纪要

    2026-01-12

    [2026]2号

    (略)/月

    挂牌价为为首年月租金底价。租金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

    ——

    分期

    36个月(含1个月免租期)。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承租方需依法经营,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出租用途。

    2.租赁标的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承租方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公场所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3.租赁标的涉及(略)臀宜疚薰兀凶夥饺孕爰绦葱小蹲饬藓贤返乃刑蹩睿裨虬次ピ即怼�

    4.租赁标的交付日期由我司确定,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的交付日期延迟的,所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完整公告及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相应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意向承租方(略)(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一、意向承租方应(略),并按照《竞租申请登记表》的规定向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
    (略)以上的费率为0.258%。
    交易中心和服务机构双方合计收取的服务费最高不超过租赁合同(扣除免租期)实际成交月平均租金。
    服务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由承租方在租赁标的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向服务机构支付。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须提交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应按本项目完整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下列报名材料派专人送达给服务机构。报名材料包括:
    1.法人、非法人组织须向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依法设立法人、非法人组织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2.自然人须向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签字加按指印,交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应在报名场所当面签署委托,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回已交的报名材料和交易保证金。如坚持要求撤回的,适用本项目完整公告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的相关规定。

    ——


    一、竞价时间和交易流程

    1.本项目首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1日上午9时,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本次标的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4月1日上午9:0-10: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1日上午10:00时,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60秒钟。

    若(略)截止时间为每个周期截止日17:00时。

    (略)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3.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交易保证金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4.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5.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日期以交易中心官网

    6.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7.合同签订: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二、风险提示

    1.如在合约期内,因平潭综合实验区国资系统建设需要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部门对租赁标的进行拆迁或其他处置,承租方应无条件退还该场地,我司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2.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及移交,意向承租方报名截止前应(略)臀宜静欢宰饬薇甑蔫Υ眉跋钟谢蚯痹诘姆缦粘械H魏蔚1T鹑巍�

    3.交易过程中我司、产权交易中心、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4.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产权交易中心及服务机构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应委托服务机构向交易中心报名,并向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

    6.服务机构报名(略)

    (略)

    相应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2026-10-10 17:00:00

    (略),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略)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3.特别提示:办理交易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在备注或附言栏内填写汇款识别码(汇款识别码为意向承租方完成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略)
    (略)福建省分行
    35(略)(略)


    1.租赁标的竞价成交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出租资产移交完毕确认函》《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服务机构出具的收到承租方服务费的《关于承租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情况的函》原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前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即扣除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2.未成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租赁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3.若非出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交易中心将取消其竞租或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交易中心、服务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实施的任何行为给交易中心、服务机构、出租方造成损失或造成交易中心、服务机构、出租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或补偿交易中心、服务机构、出租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相应租赁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 
    (2)意向承租方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报价的;
    (3)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不论是(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 
    (5)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承租、公开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6)已完成报名手续(即(略)材料或交易保证金的;  
    (7)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项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8)承租方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9)承租方未按照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10)本项目公告及其附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下载
    预览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5个周期

    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

    (略)

    (略)(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尊敬的意向投资人: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下载
    预览

    竞价记录
    租赁合同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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