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购置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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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 购 需 求
    项目名称:青岛(略) 采购单位:青岛(略) 编制单位:青岛(略) 编制时间:2026年9月28日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否
    (二)需求调查方式
    无
    (三)需求调查对象
    无
    (四)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
    2.市场供给情况
    /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
    5.其他相关情况
    /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采购眼底照相机2台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略)。
    (略)。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
    进口

    1

    1

    眼底照相机(一)

    /

    台

    1

    否

    2

    眼底照相机(二)

    /

    台

    1

    否

    详见技术商务要求

    (四)技术商务要求
    1.基本需求
    1.1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2以下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对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1)磋商文件中带“★”标注的条款;
    (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招标人的权利、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及商务条件(包括:交付/实施时间、地点和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等);
    (3)磋商文件中其他明确要求供应商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的条款。
    1.3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
    1.眼底照相机(一)数量:1台
    1.1图像采集模式:免散瞳;
    1.2拍摄模式:彩色;
    1.3视场角:≥30°;
    1.4操作模式:全自动/手动;
    1.5闪光强度:标准4Ws,15档或以上可调;
    1.6工作距离:≥30mm(眼底照相时);
    1.7照相瞳孔直径:45°:≥Φ4.0mm;小瞳孔直径:Φ3.3mm或以上;
    1.8显示屏:≥8英寸触摸屏 支持上下180°、左右60°翻转;
    1.9屈光度校正范围:
    1.9.1无屈光度补偿镜片:-13D至+12D;
    1.9.2使用凹补偿透镜:-12D至-33D;
    1.9.3使用凸补偿透镜:+11D至+40D。
    1.10固视标:内固视标:采用液晶点阵,≥8种固视标类型,其中周边模式有至少9点固视标,DCF模式用于糖网筛查;外固视标:三接头外固视标。
    2.眼底照相机(二)数量:1台
    2.1 图像采集模式:免散瞳;
    2.2 图片类型:彩色;
    2.3 视场角:≥40°;
    2.4 相机像素:≥1000 万像素;
    2.5 固视点:内置固视点;
    2.6 最小瞳孔:≥3mm;
    2.7 照明:自然白光 LED;
    2.8 对焦方式:自动/手动对焦;
    2.9 屈光度调节范围:至少包含-20D~+20D;
    2.10 内存:内部存储≥8G;
    3.医疗设备DICOM协议与PACS对接规范条款
    3.1设备需支持DICOM协议,可与医院现有影像PACS系统对接,完整实现Worklist工作列表调取、图像Store传输功能。
    3.2设备对接PACS的全部工作量、所需图像上传及审阅站点数量,由供应商按医院实际需求配置。
    3.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第三方站点授权费、对接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不再额外向采购人收取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且院方验收合格,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付款。
    3.4验收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4.3采购人在收(略)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略)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6售后服务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日历天:自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本公示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略)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采购需求最终以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略) 地 址:青岛(略) (略) 联系(略) 2026年9月28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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